
施行政令;施行教令。《易·姤》:“后以施命誥四方。” 孔颖达 疏:“人君法此以施教命,誥於四方也。”《诗·鄘风·定之方中》“卜云其吉” 毛 传:“田能施命。” 孔颖达 疏:“谓於田猎而能施教命以设誓。” 南朝 梁 萧统 《谢敕赉制旨<大涅槃经讲疏>启》:“臣伏以六爻所明,至邃穷於几象;四书所总,施命止於域中。”
“施命”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其含义及背景可综合以下信息解释:
“施命”指施行政令或施行教令,多用于描述古代统治者或掌权者通过颁布命令来管理国家或民众的行为。
如需进一步探讨具体文献案例,可参考《周易》《毛诗注疏》等典籍。
《施命》是一个汉字词语,其意思是给予命令或下达指示。这个词可用来形容人们对下属或部下进行指导、发出命令或安排任务。
《施命》是由部首“斤”和“呆”组成的。其中,“斤”是左右结构的部首,表示的是利用斧头砍木头的意思;“呆”是声旁,表示的是与发声有关。
整个词语共有10个笔画,笔画顺序为斤(2画)+一(一画)+月(4画)+口(3画)。
词语“施命”最早出现于《左传》中,源于古代中国的儒家思想和统治者对下属命令的行为。在繁体字中,该词的写法为「施命」。
在古代汉字的写法中,有时候会将一些同音异义的字进行混用。在古时候,“施命”这个词的写法有时也会使用“施蔑”或“施詔”来表示。
1. 领导施命,要求我们立即完成工作。
2. 她不懈努力,终于得到了领导的施命。
1. 施行:意为实施、履行。
2. 使命:意为任务、责任等。
3. 施政:意为执政并进行施行政策和措施。
1. 授命:意为给予命令或授权。
2. 发令:意为下达命令或发布指示。
3. 下令:意为命令或规定。
1. 遵命:意为服从命令或遵守指示。
2. 不从:意为不听从、不服从。
3. 违命:意为违抗或违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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