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 颜真卿 书法的特征。 宋 李石 《续博物志》卷三:“﹝ 颜真卿 死﹞后有商人遇之於 罗浮山 ,寄书至 偃师 。 颜氏 守塋者曰:‘此先太师亲翰,书法蚕头马尾,真得仙也。’”参见“ 蚕头鷰尾 ”。
“蚕头马尾”是书法术语中常见的表述讹误,正确书写应为“蚕头燕尾”。该词原指传统书法中隶书笔画的典型特征:起笔圆钝如蚕头,收笔轻扬似燕尾,多用于形容隶书横、捺笔画的形态特征。这一术语最早可追溯至宋代《宣和书谱》中对汉隶的评述,强调其“藏锋逆入、波磔分明”的笔法规范。
在汉字演变过程中,“蚕头燕尾”成为隶书成熟期的重要标志,如《乙瑛碑》《礼器碑》等东汉碑刻均以此类笔法展现方正古拙之美。清代包世臣《艺舟双楫》进一步阐释其技法:“竖画如孤舟之横江渚,横画如长锥之划沙界”,形象描绘了笔势的节奏变化。
需特别说明的是,部分地域存在“蚕头马尾”的误传现象,可能源于方言发音或书写讹变。建议在专业书法研究及教学中使用规范术语“蚕头燕尾”,相关权威释义可参考商务印书馆《现代汉语词典》及上海辞书出版社《中国书法大辞典》。
“蚕头马尾”是一个与书法艺术相关的成语,主要包含以下两种解释:
本义:形容唐代书法家颜真卿的笔法特征,具体表现为起笔圆润如蚕头,收笔轻提出锋如马尾。这种笔法体现了颜体楷书特有的厚重与灵动结合的特色,常见于其代表作《颜勤礼碑》《麻姑仙坛记》等。
该说法源自宋代李石《续博物志》记载的轶事:颜真卿去世后,有商人在罗浮山遇见他,带回其亲笔书信。颜氏后人通过“蚕头马尾”的笔迹特征,确认此为真迹。
部分资料提到该词可比喻事物开头与结尾的对比,如文章、项目等开头精彩而结尾潦草。但此用法多见于权威性较低的来源,可能与原意存在混淆。
建议优先参考书法专业文献(如、5、7)理解该词本义,引申义需结合具体语境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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