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战国策·秦策二》:“昔者 曾子 处 费 , 费 人有 曾参 者,与 曾子 同名族,杀6*人。人告 曾子 之母曰:‘ 曾参 杀6*人。’ 曾子 之母曰:‘吾子不杀6*人也。’织自若。有顷,人又曰:‘ 曾参 杀6*人。’其母尚织自若。顷之,一人又告之曰:‘ 曾参 杀6*人。’其母惧,投杼踰墻而走。夫以 曾子 之贤,与母之信,而三人疑之,虽慈母不能信也。”后以“投杼”比喻谣言众多,动摇了对最亲近者的信心。《史记·樗里子甘茂列传》:“今臣之贤不若 曾参 ,王之信臣又不如 曾参 之母信 曾参 也,疑臣者非特三人,臣恐大王之投杼也。”《北齐书·文襄帝纪》:“当是不逞之人,曲为无端之説,遂怀市虎之疑,乃致投杼之惑。” 宋 孝宗 《复岳飞官封敕》:“会中原方议於櫜弓,而当路力成於投杼。” 明 何景明 《上杨邃庵书》:“夫谗言屡至,慈母投杼;浸渍之灌,可解胶漆。”
(2).织布。亦借指织女星。 明 夏完淳 《七夕咏牛女》:“汉北有负軛,汉南有投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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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杼(tóu zhù)是一个源自历史典故的汉语词汇,字面意为“扔掉织布的梭子”,现多用于比喻因谣言或反复的谗言而动摇了对亲近之人的信任。
该词出自《战国策·秦策二》记载的“曾参杀人”故事:
春秋时,鲁国曾参(孔子弟子,以德行著称)居费邑。有同名者杀人,旁人误传为曾参杀人,首次告知其母时,曾母不信;第二人再告,曾母仍织布不辍;第三人复告,曾母终于“投杼逾墙而走”,因恐惧而弃梭翻墙逃离。
此典故引申为:即使是最亲近、最信任的人,也会因多次谣言而产生怀疑,强调谣言的破坏力。
如清代钱谦益《狱中杂诗》:“骨肉岂能忘?投杼或生疑。” 指骨肉至亲也可能因谣言产生隔阂。
如《梁书·侯景传》:“当是不逞之人,曲为口端之说,遂怀市虎之疑,乃致投杼之惑。” 以“投杼”喻谗言导致的信任危机。
“投杼”释义为“比喻谣言众多,动摇了对最亲近者的信心”,强调典故中“三告投杼”的渐进性影响。
释为“喻传闻动摇信心”,直接关联《战国策》记载的曾母事迹。
该词现今多用于书面语或学术论述中,常见于:
参考资料:
注:因古籍原文无直接网络链接,来源标注纸质权威文献版本。现代学术引用可参考《战国策》研究数据库(如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或权威出版社电子资源库。
“投杼”是一个汉语成语,读音为tóu zhù,其含义和用法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核心意义
比喻谣言众多,动摇了最亲近者之间的信任,常用来形容流言可畏。例如宋孝宗《复岳飞官封敕》中的“当路力成於投杼”,即指岳飞因谗言被冤杀的历史背景。
字面含义
“杼”指织布机的梭子,“投杼”字面意为丢弃织布的梭子,引申为因外界干扰放弃原本的信任或行为。
源自《战国策·秦策二》:
曾参的母亲最初坚信儿子不会杀人,但连续三人误传“曾参杀人”后,她最终信以为真,吓得“投杼逾墙而走”(扔掉梭子翻墙逃走)。这一典故凸显了谣言的破坏性,即使对至亲之人也会产生怀疑。
历史文献
文学化表达
明代夏完淳在诗中用“汉南有投杼”代指织女星,扩展了词语的意象。
少数文献中,“投杼”也被解释为“投掷短兵器”(如标枪),但这一用法较罕见且权威性较低。
“投杼”以生动的典故揭示了谣言的危害性,多用于批判轻信谗言的行为,兼具历史厚重感和文学表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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