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 girl taken into the family as a daughter-in-lawtobe;child bride] 从小被婆家领养、等长大再跟这家的儿子结婚的女孩子
见“ 童养媳妇 ”。
童养媳是中国古代社会中的一种特殊婚姻形式,指将女婴或幼女送至婆家抚养,成年后与婆家儿子正式完婚的女性群体。以下从定义、历史背景、产生原因及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解析:
童养媳又称“待年媳”“养媳”,其核心特征是女童自幼被送到未来夫家抚养,成年后直接与男方结婚。这种婚姻形式通常无需传统婚嫁流程,且女方在婆家身份介于养女与准儿媳之间。
童养媳在婆家常遭受多重压迫:
1950年《婚姻法》颁布后,童养媳制度被明令禁止,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童养媳制度深刻反映了封建社会的性别压迫与经济剥削本质,其消亡标志着中国社会人权观念的进步。建议通过《中国婚姻史》等专著获取更系统研究。
童养媳是指未成年女童被当作养女一样养在家中,并且在长大后成为丈夫的妻子。这种情况多发生在较为贫困的农村地区,存在着非法性别歧视和儿童权益被侵犯的问题。
童(一字旁+小)、养(儿字旁+乚)、媳(女字旁+月) 童字的部首是人字旁,笔画为3; 养字的部首是儿字旁,笔画为4; 媳字的部首是女字旁,笔画为13。
童养媳这个词源自中国农村地区,与农村的封建文化和观念有关。在一些贫困的农村家庭中,为了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父母会将女童送到富裕家庭,与富有的丈夫结婚,并承担家务劳动等工作。
童養媳
在古代,童养媳的写法基本不变。
1. 她是一个童养媳,从小就被送到那个家庭,没有接受过正式教育。 2. 童养媳的境况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组词:儿童、养女、养家、养育 近义词:童工、童奴、童婚 反义词:儿童保护、儿童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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