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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产子的意思、同产子的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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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产子的解释

指兄弟之子。《汉书·平帝纪》:“ 平帝 即位,令诸侯王、公、列侯、关内侯亡子而有孙若子同产子者,皆得以为嗣。” 颜师古 注:“子同产子者,谓养昆弟之子为子者。”《后汉书·明帝纪》:“其赐天下男子爵……爵过公乘,得移与子若同产、同产子。”

词语分解

专业解析

同产子是秦汉时期法律术语,指同父同母所生的子女,即现代汉语中的“同胞兄弟姐妹”。其核心含义强调血缘关系的完整性和法律责任的连带性,多见于出土简牍记载的刑律条文。

一、核心释义与法律内涵

“同产”即同父母所出,“子”泛指子女。在秦汉律法中,“同产子”需对彼此的重大罪行承担连坐责任。如《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规定:“同产相为后,先以同居,毋同居乃以不同居,皆先以长者。”表明继承权优先顺序中,同产子位列首位。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贼律》亦载:“谋反者,皆腰斩。其父母、妻子、同产,无少长皆弃市”,印证同产子在连坐范围内的法律地位。

二、历史语境中的亲属关系界定

与“同产子”密切相关的概念是“同居”,指共同生活的亲属。但“同产子”更侧重血缘纽带,即使分居仍具法律关联。例如《汉书·元后传》载王莽案中“同产子皆废”,说明血缘身份独立于居住状态。这一区分对理解秦汉家族法体系至关重要。

三、现代学术研究中的阐释

当代学者通过简牍文献深化了该词释义。法律史学家指出:“‘同产子’的连坐责任,体现早期中国‘血缘共同体’对个体行为的约束力”(张建国《秦汉家族法研究》,中华书局,2009年)。语源学研究表明,该词消亡于隋唐时期,因律法体系变革而被“期亲”“同胞”等词取代。


参考文献来源

  1.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
  2. 张家山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文物出版社
  3. 班固《汉书》,中华书局点校本
  4. 王彦辉《秦汉户籍管理与赋役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网络扩展解释

“同产子”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方面详细解释:

1.基本含义

指兄弟的儿子,即侄子。该词常见于汉代文献,用于描述亲属关系中的子嗣继承问题,例如当某人无子时,兄弟之子可作为嗣子继承。

2.历史出处与用法

3.字形与发音

4.现代使用

该词属于古汉语词汇,现代汉语中已不常用,主要见于历史研究或古籍解读。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文献案例,可参考《汉书》《后汉书》原文或权威历史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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