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屠沽 ”。宰牲和卖酒。亦泛指职业微贱的人。《墨子·迎敌祠》:“举屠酤者置厨给事,弟之。”《后汉书·郭太传》:“ 召公子 、 许伟康 并出屠酤。” 明 唐寅 《与文徵明书》:“计僕少年居身屠酤,鼓刀涤血,获奉吾卿周旋,頡頏婆娑,皆欲以功名命世。” 清 龚自珍 《自春徂秋偶有所触得》诗之五:“朝从屠沽游,夕拉騶卒饮。”《鲁迅》坟·论“他6*妈6*的!”:“ 唐 以后,自夸族望的风气渐渐消除;到了 金 元 ,已奉夷狄为帝王,自不妨拜屠沽作卿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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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酤(tú gū)是古汉语中的复合词,由“屠”和“酤”两个单字组合而成,原指屠宰牲畜与买卖酒类的职业,后引申为从事低微行业的市井阶层,并带有一定的贬义色彩。以下是详细释义:
指宰杀牲畜,如《说文解字》释为“刳也”,即剖开动物躯体。后扩展指以屠宰为业者,如“屠夫”。
指买卖酒类,《说文解字》注:“酤,一宿酒也”,本义为酿制或贩卖酒水,如“酒酤”。
指屠宰牲畜与售卖酒类的职业,属古代市井中的底层行业。如《史记·货殖列传》提及“屠牛羊彘千皮”“酤一岁千酿”,分述两类营生。
因屠、酤均为古代“贱业”,故“屠酤”合称泛指社会地位低微的从业者。如《汉书·游侠传》载“刍牧酤贩”皆属此类。
唐宋后渐带轻蔑意味,如“屠沽儿”指粗鄙之人。李白《答王十二寒夜独酌有怀》云:“韩信羞将绛灌比,祢衡耻逐屠沽儿。”
古代士大夫阶层常以“屠酤”反衬自身清高。如《后汉书·祢衡传》称其“吾焉能从屠沽儿耶?”;白居易《效陶潜体诗》亦写“归来五柳下,还以酒养真。人间荣与利,摆落如泥尘”,隐含对市井俗务的疏离。
释“屠酤”为“屠宰牲畜和卖酒。亦泛指职业微贱的人”。
记载汉代屠宰业与酒业的经济规模,反映其社会地位。
将屠酤与贩夫走卒并列为市井游侠的交往群体。
分析“屠”“酤”的单字源流及复合词的社会语义演变。
(注:因古籍原文无直接网络链接,建议通过权威出版社如中华书局、上海古籍出版社的纸质或电子版文献核实。)
“屠酤”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解释:
若需进一步考证文献用例,可查阅《墨子》及《后汉书》相关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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