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nominal partner
nominal; only in name; titular
partner; shareholder; stockholder
【经】 capitalist; share holder; shareholders; stockholders
挂名股东(Nominee Shareholder)的汉英法律释义
一、法律定义与核心特征
挂名股东指在中国公司登记机关名义上登记为股东,但不实际出资、不参与经营决策、不享有真实股东权益的自然人或法人。其英文对应术语为"nominee shareholder"(名义股东),强调"名义持有"(nominal holding)与"实际权益分离"的法律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股东名册记载的股东可依法主张权利,但司法实践中需结合出资凭证、协议等认定实际权益归属。
二、形成原因与典型场景
三、法律风险与责任边界
四、与相关概念的区分
概念 | 挂名股东 | 实际股东 |
---|---|---|
权利来源 | 登记公示效力 | 实际出资及协议约定 |
责任承担 | 对外承担股东责任 | 依协议向挂名股东追偿 |
法律认可 | 登记机关形式审查确认 | 需通过司法程序确权 |
权威参考来源
挂名股东是指名义上登记为公司股东,但实际不出资且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由他人履行出资义务并享有权益的主体。其核心特征和法律关系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合法的代持协议是挂名股东有效的前提条件。若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法院通常认可其效力。
挂名股东的核心是形式与实质分离,其合法性依赖于代持协议,但对外仍需承担法定股东责任。实际使用中需谨慎设计协议条款,并评估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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