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劳希法则英文解释翻译、格劳希法则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计】 Grosch's law
分词翻译:
格的英语翻译:
case; division; metre; square; standard; style
【计】 lattice
劳的英语翻译:
fatigue; put sb. to the trouble of; service; work
希的英语翻译:
hope; rare
法则的英语翻译:
law; theorem
【经】 law
专业解析
格劳希法则(Grice's Maxims),又称格莱斯会话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是语用学(Pragmatics)的核心理论之一,由英国语言哲学家保罗·格劳希(H. P. Grice) 于1975年在《逻辑与会话》("Logic and Conversation")一文中提出。该法则描述了人们在成功进行有效、高效会话时通常遵循的潜在规则或准则。
格劳希法则的核心内容可归纳为四大准则(Maxims):
-
量的准则(Maxim of Quantity):
- 中文释义:提供的信息量要适中。
- 英文释义:Make your contribution as informative as is required (for the current purposes of the exchange). Do not make your contribution more informative than is required.
- 具体要求:所说的话应包含交谈目的所需的信息,但不应包含超出需要的信息。避免信息不足或信息冗余。
-
质的准则(Maxim of Quality):
- 中文释义:力求所说的话真实可信。
- 英文释义:Try to make your contribution one that is true. Do not say what you believe to be false. Do not say that for which you lack adequate evidence.
- 具体要求:不说自知是虚假的话;不说缺乏足够证据的话。强调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
关系准则(Maxim of Relation/Relevance):
- 中文释义:所说的话要与话题相关。
- 英文释义:Be relevant.
- 具体要求:说话要切题,内容要与当前交谈的目的相关联。避免答非所问或东拉西扯。
-
方式准则(Maxim of Manner):
- 中文释义:说话要清楚明白,避免晦涩、歧义。
- 英文释义:Be perspicuous. Avoid obscurity of expression. Avoid ambiguity. Be brief (avoid unnecessary prolixity). Be orderly.
- 具体要求:表达要清晰明了;避免晦涩难懂;避免歧义;要简练(避免啰嗦);要有条理。
核心思想与应用:
格劳希认为,在正常情况下,交谈双方都默认遵循这些合作原则,共同促成有效沟通。然而,在实际交流中,人们有时会有意违反(flout) 这些准则,以产生特殊的会话含义(conversational implicature),如讽刺、隐喻、委婉语等。听话者能够察觉到这种违反,并据此推断出说话者想要表达的言外之意。理解格劳希法则是解读言外之意、理解幽默、进行有效跨文化交际以及语言教学(尤其是外语教学)的关键。
权威性参考来源:
- 格劳希的原著论述:该理论最权威的来源是格劳希本人的著作,特别是其论文《逻辑与会话》("Logic and Conversation"),该文最初作为1967年威廉·詹姆斯讲座的一部分,后收录于1975年出版的文集《句法与语义学:言语行为》(Syntax and Semantics: Speech Acts)第三卷(由Peter Cole和Jerry L. Morgan编辑),以及1989年格劳希自己的文集《言辞方式研究》(Studies in the Way of Words)。
- 斯坦福哲学百科全书(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该权威在线百科全书有专门条目详细解释格劳希的会话含义理论及其准则。条目由语言哲学家撰写并持续更新,具有高度学术权威性。
- 语言学教科书与学术期刊:几乎所有现代语用学、语言学导论或语义学教科书都会详细介绍格劳希法则。相关领域的学术期刊(如《语用学杂志》(Journal of Pragmatics)、《语言》(Language)等)也常刊载基于或讨论该理论的研究论文。
网络扩展解释
“格劳希法则”的英文对应翻译为Grosch's law(或拼作Grosh's law),但相关网页仅提供了术语翻译,未给出具体定义。结合计算机领域的常识性知识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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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
该法则由IBM科学家Herbert Grosch于1947年提出,认为计算机性能的提升与成本平方成正比,即性能=成本²。早期大型机的性价比曲线验证了这一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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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背景
在20世纪中叶,集中式大型机主导计算领域时,该法则解释了为什么高成本的大型机反而比小型机更具性价比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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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适用性
随着分布式计算和微处理器的出现(如1970年代后),该法则逐渐失效。现代计算领域更关注性价比的线性或超线性增长模式。
注:由于搜索结果未提供详细定义,以上解释基于计算机史常识。建议通过计算机发展史专著或权威技术文献获取更准确的学术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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