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现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学习工具 > 汉英词典

法律的命令说英文解释翻译、法律的命令说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imperatived theory of law

分词翻译:

法律的英语翻译:

law; statute; doom; legislation
【医】 law

命令的英语翻译:

order; command; appoint; dictate; imperative; instruct
【计】 command; GO TO command GOTO

说的英语翻译:

say; speak; talk; tell; explain; persuade; theory

专业解析

法律的命令说(Command Theory of Law)是分析法学派的核心理论之一,由19世纪英国法学家约翰·奥斯汀(John Austin)在《法理学的范围》中系统阐述。该理论主张法律本质上是主权者(sovereign)向臣民发布的强制性命令,其效力来源于违背命令时可能遭受的惩罚威胁。

核心构成要素

  1. 主权者权威:法律必须由政治社会中拥有至高权力且被习惯性服从的主体制定(来源:Austin, J., The Province of Jurisprudence Determined)。
  2. 普遍约束力:命令需针对特定群体而非个人,例如刑法条款通过普遍适用性体现其法律属性。
  3. 制裁威慑:奥斯汀强调"义务"与"制裁"的关联性,认为没有强制力的规则不构成法律(引证:斯坦福哲学百科全书对法律实证主义的分析)。

汉英术语对应解析

中文"命令说"对应英文术语"command theory",强调法律作为上位意志的表达;"主权者"译为"sovereign",特指不受法律约束的政治实体;"制裁"则对应"sanction",包括刑罚、罚款等强制措施。

学术评价与发展

20世纪法学家哈特(H.L.A. Hart)在《法律的概念》中批判该理论忽视法律规则的内在维度,例如宪法对立法者自身的约束作用。当代法理学界普遍认为,命令说虽揭示法律的强制性特征,但难以解释现代法律体系中授权性规范的存在。

网络扩展解释

法律的命令说(Command Theory of Law)是19世纪英国法学家约翰·奥斯丁(John Austin)提出的核心法学理论,属于法律实证主义流派。该理论认为,法律本质上是主权者通过命令形式确立的规则体系,以强制力为后盾。以下为详细解析:


一、定义与核心要素

根据奥斯丁的界定,法律是“主权者对其臣民发布的命令”,其构成包含三个关键要素:

  1. 主权者:拥有至高无上权威的个人或群体(如君主、立法机构),其命令不受其他主体约束。
  2. 命令:以语言或符号明确表达的意志,要求他人必须服从某种行为模式,否则将面临制裁。
  3. 制裁:对违反命令的行为施加的惩罚或“恶”,是法律强制力的体现。

二、理论基础

  1. 实证主义哲学:法律命令说强调法律与道德分离,认为法律的效力来源于主权者的权威,而非道德正当性。
  2. 义务与责任的关联:命令隐含了义务,当命令被违反时,责任随之产生,并通过制裁实现强制约束。

三、法律的特点


四、例外与批判

尽管奥斯丁将法律简化为命令,但他也承认存在例外,例如:


法律命令说为分析法学奠定了基础,但其局限性在于过度简化了法律的复杂来源(如社会习惯、道德共识)。现代法学更倾向于综合视角,结合规范、社会及伦理因素理解法律本质。

分类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览...

案卷保护范围铂氨错合物残次品修复订单缠斗德拜屏蔽分部组织附标文法汉明码含支链分子横髁道衡闸会阴撕裂卡片行累积反射磷酸一丁酯卵磷脂蛋白耐超低温胶粘剂颞板障后静脉毗连区平光涂料全军商业包装使激怒的嗜酸白细胞双眼注视同位素质谱法通用放大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