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accession punishment
follow; from; join; through
【医】 ab; ab-; e-; ex-
【经】 fm
punishment; torture
"从刑"是中国刑法体系中与主刑配套适用的刑罚类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被称为"附加刑"。根据《现代汉英法律词典》(商务印书馆,2021年版)的定义,从刑指法院在判处主刑时附加适用的刑罚措施,具有补充性和从属性的特点。其核心特征包括:
依附性适用
需以主刑的存在为前提,不能单独判处(《刑法学总论》第七版,北京大学出版社)。例如没收财产必须伴随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共同使用。
功能分类
包括财产刑(罚金、没收财产)和资格刑(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两类,根据《中国刑事司法实践指南》的司法解释,这些措施旨在强化刑罚的预防和惩戒效果。
执行灵活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附加刑既可随主刑同时执行,也可在主刑执行完毕后单独执行。这种特性在涉外刑事案件中尤为常见,如驱逐出境的执行时机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附加刑种类,其中驱逐出境条款在《涉外刑事案件审理规程》中细化为针对犯罪外国人的特殊处置程序。
值得关注的是,中国司法改革中出现了"从业禁止"等新型附加处罚措施,这类措施虽未被明文列为附加刑,但在司法实践中已产生类似从刑的法律效果(《刑事法治发展报告》,中国法制出版社)。
“从刑”是法律术语,具体解释如下:
从刑是刑法中的附加刑罚类型,需结合主刑适用,具体形式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如需进一步了解法律条文,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章节。
爆破强度茶碱甘氨酸钠传输带滤波器次要权益倒语地对地的非酸性气体分子筛色谱夫林德斯棒工作表过程附加段国际展览会价数结构引用语法静电起电机静脉曲张性溃疡进口权帐户计算机化数据库机遇率罗马脉冲带宽侵染求值卡桡骨反射熔核神经萎缩试点通俗易懂的维金斯基氏抑制未完成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