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representative heir
【法】 succession by subrogation
human; fellow; human being; individual; man; people; person; soul
【医】 anthropo-; homme; man
代位继承人(Heir by Subrogation)是继承法中的专业术语,指在法定继承中,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该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替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制度。这一概念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8条,其英文表述为"heirs by subrogation take the place of their predeceased parent in inheritance"(《Civil Code of China》Article 1128)。
具体包含三个核心要件:
需特别注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18条,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该制度与转继承(Successive Inheritance)存在本质区别:前者是继承权的代位行使,后者是遗产的二次分配(《民法典》第1152条)。
实践中,代位继承需满足双重时间要件:被代位人必须早于被继承人死亡,且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在《民法典》生效后(2021年1月1日)。此制度保障了家族财产的纵向传承,体现了"血脉延续"的立法理念(《中国继承法原理与实务》,王利明著)。
代位继承人是指在法定继承中,因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其直系晚辈血亲代替继承相应遗产份额的主体。以下从法律依据、身份范围及继承规则三方面综合说明:
根据《民法典》第1128条,代位继承分为两种情形:
假设甲(祖父)去世,其子乙先于甲死亡,则乙的子女丙可代位继承甲遗产中乙应得的份额。若甲无配偶、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且甲的弟弟丁先于甲死亡,则丁的子女戊可代位继承甲的遗产。
以上内容综合了《民法典》相关规定及司法实践,如需完整条文或案例可参考标注的网页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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