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代位繼承人英文解釋翻譯、代位繼承人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representative heir

分詞翻譯:

代位繼承的英語翻譯:

【法】 succession by subrogation

人的英語翻譯:

human; fellow; human being; individual; man; people; person; soul
【醫】 anthropo-; homme; man

專業解析

代位繼承人(Heir by Subrogation)是繼承法中的專業術語,指在法定繼承中,當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時,由該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替其繼承被繼承人遺産的制度。這一概念源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28條,其英文表述為"heirs by subrogation take the place of their predeceased parent in inheritance"(《Civil Code of China》Article 1128)。

具體包含三個核心要件:

  1. 代位事由:必須是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
  2. 主體資格:代位人僅限于被代位人的直系晚輩血親,包括自然血親和拟制血親
  3. 繼承份額:代位人隻能繼承被代位人有權繼承的遺産份額

需特别注意,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民法典》繼承編的解釋(一)第18條,若繼承人喪失繼承權,其晚輩直系血親不得代位繼承。該制度與轉繼承(Successive Inheritance)存在本質區别:前者是繼承權的代位行使,後者是遺産的二次分配(《民法典》第1152條)。

實踐中,代位繼承需滿足雙重時間要件:被代位人必須早于被繼承人死亡,且被繼承人的死亡時間在《民法典》生效後(2021年1月1日)。此制度保障了家族財産的縱向傳承,體現了"血脈延續"的立法理念(《中國繼承法原理與實務》,王利明著)。

網絡擴展解釋

代位繼承人是指在法定繼承中,因被繼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由其直系晚輩血親代替繼承相應遺産份額的主體。以下從法律依據、身份範圍及繼承規則三方面綜合說明:

一、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1128條,代位繼承分為兩種情形:

  1. 子女先死亡:由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如孫子女、外孫子女等)代位繼承。
  2. 兄弟姐妹先死亡:當無第一順序繼承人時,由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二、身份範圍

  1. 被代位人資格:
    • 僅限被繼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且必須“先于被繼承人死亡”。
  2. 代位人資格:
    • 若被代位人是子女,代位人須為其直系晚輩血親,包括自然血親、養子女及形成撫養關系的繼子女的晚輩,且輩分不限(如孫子女、曾孫子女等)。
    • 若被代位人是兄弟姐妹,代位人僅限其子女(即被繼承人的侄子女、外甥子女)。

三、繼承規則

  1. 繼承份額:代位繼承人僅能繼承被代位人原本有權獲得的遺産份額。例如,若父親應繼承祖父1/3遺産,則孫子女代位繼承時也僅能獲得1/3,而非與其他第一順序繼承人平分。
  2. 適用範圍:僅適用于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適用代位制度。

示例說明

假設甲(祖父)去世,其子乙先于甲死亡,則乙的子女丙可代位繼承甲遺産中乙應得的份額。若甲無配偶、父母等第一順序繼承人,且甲的弟弟丁先于甲死亡,則丁的子女戊可代位繼承甲的遺産。

以上内容綜合了《民法典》相關規定及司法實踐,如需完整條文或案例可參考标注的網頁來源。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