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writ of summons
summon for trial
【经】 subpoena; summon
order; command; appoint; dictate; imperative; instruct
【计】 command; GO TO command GOTO
在汉英法律词典语境下,“传讯命令”的英文对应术语通常为Summons。其详细含义如下:
传讯命令 (Summons) 指由法院或其他司法机关签发的正式法律文书,要求特定人员(如被告、证人)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出庭,接受讯问或参与诉讼程序。其核心功能是启动司法程序并强制相关人员履行法律义务。
“传讯” (Summoning)
指司法机关依法通知并命令相关人员到庭的行为,强调程序的强制性与权威性。
英文对照: To summon(传唤)
法律效力: 被传讯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能构成“藐视法庭罪”(Contempt of Court)。
“命令” (Order/Command)
体现文书的强制性属性,区别于一般通知(Notice)。
英文对照: Judicial Order(司法命令)
形式要求: 需载明案号、被传讯人信息、出庭时间地点及法律依据(如《刑事诉讼法》第175条)。
专用于强制证人出庭作证或提交证据,而传讯命令主要针对被告或嫌疑人(《布莱克法律词典》第11版)。
来源: Black's Law Dictionary, 11th ed., Thomson Reuters.
针对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传讯命令仅强制到庭,不涉及羁押(联合国《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9条)。
来源: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Art.9.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汇编。
定义“Summons”为“传票;传唤令状”,明确其区别于刑事强制措施。
来源: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第11版将“Summons”归类为“司法程序启动文件”(Process to appear)。
来源: Thomson Reuters, 2019.
第117条规定传讯犯罪嫌疑人的时限与程序要件。
来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官方网站(www.npc.gov.cn)。
第14条保障被告享有被传讯的权利与程序公正。
来源: UN Treaty Collection Database(treaties.un.org)。
“传讯”和“传令”是两个不同的词语,以下是详细解释:
定义:指司法机关或公安机关依法传唤与案件有关的人员到指定场所接受询问或审讯。
特点:
示例:
“法院传讯被告到庭接受质询。”
“公安机关传讯嫌疑人配合调查。”
定义:指传达上级的命令或通知,常见于军事、行政或组织内部。
特点:
示例:
“指挥部传令各部队立即集结。”
“经理传令全体员工召开紧急会议。”
对比项 | 传讯 | 传令 |
---|---|---|
性质 | 司法程序,具法律强制性 | 行政或组织行为,无强制性 |
主体 | 司法机关、公安机关 | 上级部门、指挥官等 |
目的 | 案件调查、审讯 | 信息或指令传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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