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租(land rent)作为汉英双语词典中的核心经济学术语,指土地所有者通过出租土地而获得的持续性收益。其内涵可从五个维度解析:
一、法权定义 《元照英美法词典》界定为"土地占用人向所有权人支付的定期补偿",该定义突显物权关系中的对价属性,强调使用权与所有权的分离状态。
二、经济机制 《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阐释其形成机制为"土地稀缺性产生的经济剩余"。在完全竞争市场中,地租水平由土地供求曲线交点决定,计算公式可表示为: $$ R = int_{0}^{Q_e} (D(q) - S(q))dq $$ 其中R代表地租总额,D(q)为需求函数,S(q)为供给函数,Q_e为均衡数量。
三、历史形态 中国社科院《现代经济学术语辞典》区分三种历史形态:(1)劳役地租(汉代"力役之征");(2)实物地租(明清"租谷制");(3)货币地租(近代口岸城市地契)。该演变反映商品经济发展对土地制度的重构过程。
四、现代应用 世界银行《城市土地经济学》指出,当代地租体系包含:(1)绝对地租(最低使用费);(2)级差地租Ⅰ(区位价值差);(3)级差地租Ⅱ(投资改良增值)。以北京金融街为例,2024年甲级写字楼日租金达12-18元/㎡,级差地租效应显著。
五、法律规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2条明确,国有土地租赁应通过招标/拍卖方式确定,租期不超过20年。该条款构成现代地租制度的法理基础,确保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与公共利益平衡。
地租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形式,指土地使用者因使用土地而向所有者支付的报酬。其含义和理论在不同历史时期及经济学派中存在差异,具体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核心定义
地租是土地所有者凭借土地所有权获得的收入。在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其表现形式不同:
本质特征
地租的本质是“纯粹的剩余物”,即超出平均生产成本或一般生产要素报酬的部分。
马克思主义理论
西方经济学分类
地租既是资源分配手段(通过价格调节土地利用效率),也是社会关系的体现。在公有制下,地租可成为国家管理土地的经济工具。
如需进一步了解地租的具体类型(如实物地租、货币地租)或计算公式,可参考来源、6、10的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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