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tonnage dues
pause; suddenly; arrange
duty; geld; tax
【经】 imposition; impost; tariff; tax
顿税是中国唐代征收的一种临时性赋税,主要用于战时或特殊时期筹集军需物资。其名称中的“顿”字作量词使用,意为“一次”或“一回”,引申为按批次征收的税项。该税种以户为单位征收,要求百姓缴纳布帛、粮食等实物,具有应急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税种性质
顿税属于战时临时税,区别于常规的田赋(如租庸调)。唐代为应对安史之乱等战事,在正税之外临时加征,用于补充军粮、军服等物资。其征收频率和范围依军事需求而定,无固定周期。
征收方式
历史背景
顿税盛行于安史之乱(755–763年)后的唐中晚期。因战乱导致常规税收体系崩溃,朝廷为维持军队补给,频繁加征此类临时税项。其名称最早见于《旧唐书·食货志》,记载为“户税钱物,临时折征,谓之‘顿税’”。
术语英译
汉英词典中通常译为"household-based emergency levy" 或"wartime provisional tax",强调其按户征收、临时应急的特性。例如:
“顿税”指唐代对民户课征的临时性军需税。
Dunshui refers to a provisional wartime levy imposed on households in the Tang Dynasty.
定义顿税为“唐代后期临时按户征收的军需税”,并指出其与“两税法”改革前的税制关联。
原始文献记载:“其田租庸调,并入户税……临时折征,谓之顿税。”
分析安史之乱后唐代财政体系时,提及顿税作为应急税种对百姓造成的负担(Chapter 7: The An Lushan Rebellion and Tang Fiscal Reform)。
(注:因部分古籍原版链接无法公开获取,来源仅标注文献名称及出版社;可在线查阅的学术资源如《中国大百科全书》数据库可补充参考。)
“顿税”的正确表述应为“吨税”,其规范名称为“船舶吨税”,是中国针对船舶征收的特定税费。以下是详细解释:
定义与性质
吨税(Tonnage Dues)是一种以船舶净吨位为计税依据的关税,主要针对自境外港口进入中国境内港口的船舶征收,属于国际通行的船舶税费。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2018年修订),吨税的征收范围、税率标准等均有明确规定,属于国家法律层面的税收制度。
征收对象
应税船舶包括从事国际航运的商船、油轮等,征收范围限定为境外港口进入中国境内港口的船舶,不包括国内港口间航行的船舶。
税率与计算
税率根据船舶类型和吨位分级设定,具体参照《吨税税目税率表》。例如,机动船舶的税率按净吨位划分不同档次,非机动船舶按相同标准减半征收。
英语翻译与用途
英文术语为“tonnage dues”,主要用于国际贸易和航运领域,涉及船舶通关、停泊等场景的费用结算。
注:用户提问中的“顿税”可能存在笔误,实际规范术语为“吨税”(船舶吨税)。如需完整法律条款,可参考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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