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imprimatur
publish; print
【法】 press; publication; publish; run off
allow; approbate; permit; consent; admission; licence; permission
【化】 licence
【经】 approbation; authorization; concession; permit
出版许可(Publication License) 指国家主管部门依法对拟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内容进行审查后,准予其印刷、复制和发行的行政许可。它是出版活动合法进行的前置条件,核心目的是确保出版物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共利益及意识形态安全要求。英文常译为"Publication License" 或"Printing Permit"。
法律强制性
出版许可是中国《出版管理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活动,必须取得相应许可资质,未经许可的出版行为属违法。
依据来源:国家新闻出版署《出版管理条例》
内容审查机制
主管部门(如国家新闻出版署)会对书稿、期刊内容进行意识形态、法律法规符合性及学术规范性审查。通过审查后颁发ISBN(国际标准书号) 或ISSN(国际标准刊号),作为许可的标识。
依据来源:《图书出版管理规定》《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国际对照概念
在英语法律语境中,"Publication License" 强调政府授权(如美国部分州对特定出版物的审批),而"Imprimatur"(拉丁语"准予出版")则源于欧洲宗教审查制度,现多用于学术出版领域,指机构对内容的认可。
依据来源: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法术语词典》
权威定义参考
中国《出版管理条例》第九条:
“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等应当由出版单位出版。设立出版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出版许可是指国家对出版活动进行规范管理的行政许可证制度,主要涉及新闻出版及出版物发行活动的合法性审批。根据搜索结果中的权威信息,具体可从以下方面理解:
新闻出版许可证
依据,该证适用于新闻出版活动的设立、制作、发放等全流程管理,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一监管,强调依法、公开、便民的管理原则,且不得收取无依据费用。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分为批发和零售两类():
建议根据具体业务类型选择对应许可证,并参考官方渠道(如、2、4、6)获取最新办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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