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instant committal
at once; immediately; instantly; in no time; right away
【医】 statim
【经】 on the spot
detain; take into custody
【法】 sequester
"立即收押"作为法律术语,指执法机关在符合法定条件时,无需延迟地对犯罪嫌疑人或罪犯采取强制羁押措施。其核心特征包含三个层面:
程序要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可出示拘留证后立即执行羁押。该条款明确要求"出示证件"与"立即执行"的双重程序规范。
实体认定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判定是否符合"立即"要件需综合考量:(1)是否存在毁灭证据风险(2)是否具有继续犯罪可能性(3)是否属于跨区域流窜作案等情形。符合任一条件即构成紧急羁押必要性。
国际法对应概念 联合国《执法人员行为守则》第三条规定"custodial detention without delay"需符合比例原则,要求羁押强度与涉嫌罪行严重性相当。这与我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确立的"强制措施适当性"原则形成国际法层面的呼应。
跨语际对译规范 《元照英美法词典》将"立即收押"译为"summary detention",强调该措施具有即时性和程序简化的法律特性,但须注意该术语在普通法系中特指未经正式指控的48小时羁押,与我国24小时通报家属的制度存在法系差异。
“立即收押”是法律程序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指在符合法定条件下,迅速将罪犯拘留并开始执行刑罚。以下是详细解释:
定义与法律依据
“收押”指劳改机关依法接收被法院判处刑罚(如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等)的罪犯,属于刑罚执行的初始环节。需以法院生效的判决或裁定为法律依据,确保程序的合法性。
“立即”的含义
“立即”强调时间紧迫性,即在法律文书生效后,执行机关须迅速采取行动,防止罪犯逃避监管或继续危害社会。例如,法院判决生效后,看守所需即刻接收并关押罪犯。
执行条件与要求
与其他措施的区别
应用场景
常见于刑事案件中,例如罪犯经终审判决后,监狱或看守所依法立即收押,确保刑罚及时生效。
“立即收押”是法律体系中对已判决罪犯的强制管控手段,兼具程序合法性和执行时效性,旨在维护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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