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意契约英文解释翻译、合意契约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contractus consensu
分词翻译:
合意的英语翻译:
acceptability; after sb.'s fancy; suit
【计】 consensus
契约的英语翻译:
bargaining; bond; contract; covenant; deed; indent; indenture; obligation
pact; stipulation
【经】 agreement; agreements; bargain; compact; contract; deed; indenture
instrument; title deed
专业解析
合意契约 (Héyì Qìyuē) 的汉英词典释义与法律解析
在民法及合同法领域,“合意契约”是一个核心概念,指双方当事人基于自由意志和意思表示一致而达成的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其核心在于“合意”,即双方对契约的主要条款达成共识。
1.定义与核心特征 (Definition and Core Characteristics)
- 汉义 (Chinese Meaning): “合意”指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达成共识;“契约”即合同、协议。合意契约强调合同的成立以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意愿为基础。
- 英译 (English Translation):Consensual Contract 或Contract Based on Mutual Consent。其核心特征是合同的成立仅需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要约与承诺),通常无需其他形式要件(如交付标的物)。这与“要物契约”(Real Contract,需交付标的物才成立)形成对比。
- 特征 (Characteristics):
- 意思自治 (Autonomy of Will): 当事人有权自由决定是否缔约、与谁缔约以及契约内容(在合法范围内)。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确立的自愿原则。
- 意思表示一致 (Meeting of Minds / Consensus ad idem): 要约人(Offeror)发出要约,受要约人(Offeree)作出内容完全一致的承诺(Acceptance),双方就契约的必备条款达成合意。来源:法学基础理论,如《合同法原理》。
- 诺成性 (Consensual Nature): 契约自承诺生效时成立(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不以交付实物为成立要件。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
2.法律要件 (Legal Requirements for Formation)
合意契约的有效成立通常需满足以下基本要件:
- 当事人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Capacity): 双方需有订立合同的法律能力。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至二十二条(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第七十六条(营利法人)、第八十七条(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
- 意思表示真实且自由 (Genuine and Free Will): 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或不自由的情形。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至第一百五十一条。
- 内容合法且不违背公序良俗 (Legality and Public Order): 契约标的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 形式要求 (Form Requirements):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如书面、公证)的,应当采用该形式。但形式要求通常影响的是合同生效或证据效力,而非否定合意本身(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第四百九十条。
3.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Distinction from Related Concepts)
- 与“单方行为” (Unilateral Act): 合意契约是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需至少两方当事人参与并达成合意。单方行为(如遗嘱、悬赏广告)仅需一方意思表示即可成立。
- 与“要物契约” (Real Contract): 如前所述,合意契约是诺成合同,成立仅需合意;要物合同(如民间借贷合同、保管合同)除合意外,还需交付标的物(如借款、保管物)才能成立。来源:传统民法理论分类,现代合同法中要物合同范围已大大缩小。
- 与“要式契约” (Formal Contract): 合意契约可以是不要式合同(口头即可),也可以是要式合同(需书面等形式)。要式合同强调的是形式要求,而合意是其内在基础。合意契约本身并不排斥形式要求。
4.法律效力 (Legal Effect)
依法成立的合意契约,自成立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非依法定或约定事由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五百零九条。
5.实践应用 (Practical Application)
绝大多数常见的民事合同都属于合意契约,例如:
- 买卖合同 (Sales Contract)
- 租赁合同 (Lease Contract)
- 服务合同 (Service Contract)
- 委托合同 (Mandate Contract)
- 承揽合同 (Work Contract)
- 技术合同 (Technology Contract)
- 合伙协议 (Partnership Agreement)
总结 (Summary):
“合意契约”在法律语境下,核心在于当事人基于自由意志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其汉英对应为Consensual Contract,强调合同的诺成性(仅需合意即可成立)。它是现代合同法的基础,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是市场经济活动中最普遍、最重要的契约类型。其成立与效力受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性、内容合法性以及法定或约定形式要求的约束。
网络扩展解释
“合意契约”是法律领域中的重要概念,其核心在于双方或多方基于共同意思表示达成的协议。以下是综合多来源的详细解释:
1.基本定义
合意契约指双方或多方通过意思表示一致(合意)形成的法律协议,其本质是权利义务的约定。它强调参与主体在自愿、平等基础上达成共识,并以法律效力约束各方行为。
2.法律特征
- 合意性:必须基于双方真实、自由的意思表示一致,体现私法自治原则(如婚姻契约、买卖契约)。
- 法律约束力:合意内容需符合法律规定,违反公序良俗或强制法的条款无效。
- 形式多样性:可以是书面合同(如商业协议)、口头约定(如小额交易),甚至无言的默示行为(如习惯性合作)。
3.应用领域
- 私法领域:如债权契约(借贷)、物权契约(房产登记)、身份契约(结婚)。
- 公法领域:例如行政契约(政府与企业的特许经营协议)。
- 社会关系:西方家庭法中的个人本位原则也以合意契约为基础,强调家庭成员自主权。
4.形式与实质要求
- 早期契约仅需口头合意,但现代法律多要求书面化以明确条款、减少争议。
- 合意的真实性是关键,需排除欺诈、胁迫等情形。
合意契约是法律行为的核心载体,贯穿民事、商事乃至行政领域。其本质是“意思自治”的体现,但需通过合法形式固定化、制度化以保障履行。若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契约类型或法律案例,可参考(学术理论)或(法律分类)的扩展内容。
分类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览...
比价表稠性杆菌等差数列点隙地铁二苯基锡二月桂基甲酰胺非晶态非生产信贷附属指示字割集公平交易规定电流固缩后焦线互助的截止审议付诸表决的方法技术鉴定卡拉司可检验的蜡酸盐卵圆谷镁泡石石灰混凝土手动复原书呆子的薯蓣属植物塔板间距田间加氨微细颗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