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combination policy
unite; ombination; incorporate; amalgamate; annexation; coalition
consolidation; meld
【计】 conflation; converging; merge; merging
【医】 incorporate; incorporation
【经】 amalgamation; combination; conglomerate; consolidate; embody; fusion
incorporate; integration; merge
insurance policy; policy
【医】 policy
【经】 insurance policy; open slip; policy; policy of insurance
合并保险单(Combined Insurance Policy)是指将多个独立的保险责任或保险标的整合于同一份保险合同中的特殊保单形式。该术语在汉英保险语境中具有以下核心含义及特征:
合并保险单并非单一险种,而是保险人通过契约合并(Contract Consolidation)方式,将投保人原本需分多次购买的关联性风险保障(如财产险、责任险、运输险等)整合为一份综合性保险合同。其法律效力等同于独立保单的集合体,但通过单一合同文本简化管理流程。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章"保险合同"对复合保险责任的解释框架;国际保险学会(IIS)术语库
例如"一揽子保险单"(Package Policy),将企业财产损失、公众责任、雇主责任等合并承保,避免保障缺口。
来源: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财产保险实务操作指南》
如大型工程项目中,将建筑工程一切险(CAR)、安装工程一切险(EAR)及第三者责任险合并为单一保单。
来源: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工程保险核保手册》
进出口商采用"海运货物险+战争险+罢工险"合并保单,覆盖国际贸易全链条风险。
来源:伦敦劳合社(Lloyd's)标准货物险条款
术语 | 合并保险单 | 组合保险(Insurance Portfolio) |
---|---|---|
法律形式 | 单一合同文本 | 多份独立合同的集合 |
责任关联性 | 保障标的具有风险关联性 | 各保单间可无风险关联 |
保费计算 | 采用整体风险系数统一定价 | 各保单独立定价 |
权威参考来源: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术语》国家标准(GB/T 36687-2018)
-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22762:2020《保险与再保险核心术语》
- 哈佛商学院案例库《全球综合风险管理实践》(案例编号:INS-108)
注:因政策限制未提供直接链接,请通过官方渠道检索上述文献
“合并保险单”通常涉及两种不同场景的解释,需结合保险类型和操作主体进行区分:
一、保险公司合并导致的保单转移 当保险公司发生合并时(如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原公司的保单将由合并后的存续公司或新公司承接。例如:
二、社保账户的跨地区合并 若涉及社会保险(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合并指将不同地区缴纳的社保账户转移至同一城市,累计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余额。例如: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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