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international jurisdiction
国际裁判权(International Adjudicative Jurisdiction)指国际司法或仲裁机构对跨国法律争议进行审理和裁决的法定权限。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36条,其核心要素包含三方面:一是对主权国家间争端的强制性管辖权,二是基于当事国自愿接受的原则,三是裁决结果具有国际法约束力。
该概念在实务中体现为三类管辖形式:
国际裁判权的执行依托《联合国宪章》第94条,安理会可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裁决履行。但实践中受制于国家同意原则,2025年国际法研究院(ILA)报告指出条约接受率仅达73%。
“国际裁判权”一词在不同领域有不同含义,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
一、法律领域的国际裁判权(International Jurisdiction) 指国家基于主权在其境内行使司法管辖的权力。根据国际法,国家原则上对境内所有人拥有裁判权,但存在例外:
二、体育领域的国际裁判资格 指经国际体育组织认证的裁判员资质,例如:
区分要点:
若需进一步了解某领域细节,可参考上述来源中的具体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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