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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宣告破产的行为英文解释翻译、可宣告破产的行为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available act of bankruptcy

分词翻译:

可的英语翻译:

approve; but; can; may; need; yet

宣告破产的英语翻译:

suspend payment
【经】 adjudication of bankruptcy; declaration of bankruptcy
declare bankruptcy

行为的英语翻译:

act; behavior; deed; conduct; dealing; demeanour; deportment
【计】 behaviour
【化】 behaviour
【医】 behavior; praxis

专业解析

在汉英法律词典中,“可宣告破产的行为”(Acts of Bankruptcy)指债务人实施的、符合法定条件可被法院宣告破产的特定行为或事实状态。其核心含义及法律要件如下:


一、术语定义

  1. 中文法律概念

    “可宣告破产的行为”指债务人出现《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破产原因,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行为或事实状态。此时债权人或债务人可依法向法院申请破产宣告(《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2. 英文对应术语

    在英美破产法中称为"Acts of Bankruptcy",指债务人实施的、构成破产程序启动法定事由的行为,例如:

    • 为逃避债务转移财产(Fraudulent conveyance)
    • 对到期债务停止支付(Suspension of debt payments)
    • 向部分债权人优先清偿(Preferential treatment of creditors)

      (来源:Black's Law Dictionary 第11版)


二、法律构成要件

根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构成“可宣告破产”的关键行为包括:

  1. 清偿能力缺失

    债务人持续无法支付到期债务,且经法院审查确认其资产负债表显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企业破产法》第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三条)。

  2. 欺诈性财产处置

    隐匿财产、无偿转让资产或以明显不合理价格交易(《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此类行为可直接触发破产申请。

  3. 停止支付

    债务人明示或默示停止履行主要债务,且该状态持续达到法定期限(参考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73号)。


三、权威文献参考

  1. 中国法律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全国人大颁布文本)

    全国人大官网法律库(注:链接为示例格式,实际引用需替换为有效官方链接)

  2. 英美法释义

    Black's Law Dictionary "Acts of Bankruptcy" 条目(Thomson Reuters出版)

    法律词典在线版(注:此为公共法律资源示例)

  3. 学术解读

    王欣新《破产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三章“破产原因”中对债务人行为的司法认定标准分析(ISBN 978-7-300-22876-5)。


注:因法律条款引用需确保来源权威性,部分链接仅作格式示例。实际操作中建议直接关联政府官网或权威学术出版物,避免引用非官方平台。

网络扩展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解释,企业被宣告破产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三类,需结合法定程序由法院裁定:

一、直接宣告破产的情形

当企业同时满足两个核心条件时,法院可直接宣告破产:

  1.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企业无法按时偿还已到期的债务;
  2. 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 资产总额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 或虽资产大于负债,但资金链断裂、变现困难等导致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此情形需经法院审查确认,且企业未启动和解或重整程序(参考《破产法》第二条)。


二、重整失败导致破产

在重整程序(企业挽救机制)中,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法院将宣告破产:

  1. 未按期提交重整计划:债务人或管理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重整方案;
  2. 重整计划未通过:债权人会议否决重整计划且法院未强制批准;
  3. 重整期间恶化:
    • 企业经营状况持续恶化且无挽救可能;
    • 存在欺诈、恶意转移资产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 因债务人行为导致管理人无法履职;
  4. 未执行重整计划:债务人拒绝或无法执行已通过的重整方案。

(依据《破产法》第七十八条、第八十七条、第九十三条)


三、和解失败导致破产

在和解程序(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解决债务)中,出现以下情况时宣告破产:

  1. 和解协议未通过:债权人会议否决和解协议;
  2. 法院不认可和解协议:即使协议通过,法院发现内容违法或损害债权人权益;
  3. 欺诈性和解:因欺诈等违法行为达成的和解协议被法院裁定无效。

(参考《破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百零三条)


补充说明

建议企业或债权人遇到相关问题时,结合《企业破产法》具体条款或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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