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through air waybill
airfreight; airlift; lift; wing
【化】 transporting by air
【经】 air transportation
【经】 direct b/l; through bill of lading
空运直达提单(Air Waybill, AWB)是航空运输领域的核心单证文件,其定义为: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证明航空货物运输合同成立,并确认托运人已将货物交付承运人直接运抵指定目的地且无需中途转运的不可转让运输凭证。该单证具有以下核心特征:
法律属性
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航空运输条件》第6条规定,空运提单具有三重法律效力:运输合同证明、货物收据凭证、运费结算依据。与海运提单不同,它不具备物权凭证功能,不能通过背书实现货物所有权转移。
直达性要求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运输条款指出,提单需明确标注"Direct"标识,确保货物从始发机场(如PVG上海浦东)直达目的机场(如LAX洛杉矶国际),排除经停换机或二次装载的运输安排。
数据要素构成
国际民航组织(ICAO)Doc 9587文件规定标准AWB应包含11项强制数据:托运人/收货人全称、始发/目的地机场代码、货物声明价值、运费预付情况、正本提单签发份数(通常为3联:承运人联、收货人联、托运人联)等。
电子化发展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自2010年推行电子空运提单(e-AWB),目前已在全球200多个机场实现无纸化操作。中国民航局2023年统计显示,国内主要口岸电子提单使用率已达78%。
空运直达提单是航空运输中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表明货物从起运地直接运抵目的地且中途不经中转的运输单据。以下是其核心要点:
对比项 | 空运直达提单 | 海运直达提单 |
---|---|---|
物权凭证 | 不可转让,非物权凭证 | 可转让,通常为物权凭证 |
运输方式 | 航空运输 | 海洋运输 |
单据功能 | 侧重费用结算与收据作用 | 兼具货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功能 |
提示:实际业务中需注意,空运提单的“直达”属性需与航空公司运输计划一致,部分航线可能因客观条件(如无直飞航班)无法实现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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