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permanent envoy
permanent; resident
【法】 ambassador; delegation; envoy; legate
中文定义:
指由国家派遣、长期驻在外国首都或国际组织所在地,代表派遣国执行外交任务的高级官员。其核心职责包括维护两国关系、开展政治磋商、保护本国公民权益,并享有国际法规定的外交特权与豁免权。
英文对应术语:
Resident Diplomatic Envoy 或Permanent Envoy
代表性与谈判职能
作为国家象征,直接参与双边或多边外交谈判,传达本国政策立场。依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3条,使节有权"代表派遣国与接受国办理交涉"。
情报搜集与报告义务
通过合法渠道调研驻在国政治、经济动态,向本国政府提交分析报告(需避免间谍行为)。
领事保护与侨民管理
管理本国驻外领事机构,为侨民提供证件服务、紧急救助,并处理涉外法律事务。
现代常驻使节制度始于15世纪意大利城邦(如威尼斯驻米兰大使),后经《威斯特伐利亚和约》(1648年)在欧洲确立。
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14条明确使节等级(大使、公使、代办),规定其派遣需接受国"同意"(Agrément)。
常驻使节需协调文化、经贸等多领域合作,例如:
权威来源:
- 联合国《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英文原件(1961)
- 中国外交部《外交人员管理条例》
- 牛津大学出版社《牛津外交辞典》(Oxford Dictionary of Diplomacy)
常驻使节是指一国长期派驻他国的外交代表,负责处理两国间的日常外交事务。以下是详细解释:
长期驻留性质
常驻使节需连续一段时间或长期驻扎在派驻国,区别于临时派遣处理短期事务的代表。例如大使、公使等均属于常驻使节。
外交职能
主要职责包括维护本国利益、促进双边关系、收集情报、参与谈判等,并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
类型 | 常驻使节 | 临时使节 |
---|---|---|
派遣期限 | 长期驻扎 | 短期任务 |
职能范围 | 日常外交事务 | 特定事务(如庆典、谈判) |
代表级别 | 大使、公使等 | 特使、代表团成员等 |
(依据整理)
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是典型代表,负责在联合国框架内行使国家权利、履行义务。
常驻使节是国家间常态化外交关系的核心载体,兼具象征性与实务性,其制度演变反映了国际交往的规范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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