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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地住英文解释翻译、法律地住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juridical status

分词翻译:

法律的英语翻译:

law; statute; doom; legislation
【医】 law

地的英语翻译:

background; ground; land; soil; the earth
【计】 GND
【化】 earth
【医】 geo-; loci; locus

住的英语翻译:

house; reside; stop
【法】 householder

专业解析

在汉英法律词典中,“法律地住”并非标准术语,推测为“法律地址”(Legal Address)或“法律住所”(Domicile)的表述。以下从权威法律词典角度解释其含义:


一、法律地址(Legal Address)

指经法律程序登记或认可的正式通讯地址,用于接收法律文书、政府通知等正式文件。其核心特征包括:

  1. 官方性:需在政府机构(如工商局、法院)登记备案,如公司注册地址。
  2. 有效性:作为法律程序送达的依据,若无法送达可能产生程序后果(如缺席判决)。
  3. 稳定性:区别于临时居住地,需长期固定(如企业总部地址)。

    权威定义参考:

    《元照英美法词典》定义“地址”为“当事人接收法律文件的法定场所”,强调其程序法意义(来源: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


二、法律住所(Domicile)

指法律认定的个人永久居住地,用于确定司法管辖、税收义务等。关键要素包括:

  1. 主观意图:当事人需有在该地长期居住的意愿(如户籍、社保缴纳地)。
  2. 客观事实:实际居住行为(如连续居住满法定年限)。
  3. 法律效力:决定婚姻财产制、遗产继承准据法等(如大陆法系“住所地法”原则)。

    权威定义参考:

    《布莱克法律词典》(Black's Law Dictionary)将“domicile”定义为“个人建立的固定永久居所,并有意愿将其作为最终归宿”(来源:Thomson Reuters,第11版)。


三、概念对比表

特征 法律地址(Legal Address) 法律住所(Domicile)
核心功能 文件送达与官方联络 确定管辖权与法律适用
判定标准 登记备案 居住意图+事实居住
变更方式 行政登记变更 主观意图+实际迁移
典型场景 企业注册地、诉讼文书接收地 税务居民身份、国际私法冲突规范

术语使用建议:

在正式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区分:

扩展参考: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第10条对“营业地”的界定,体现了地址在跨国法律行为中的关键作用(来源: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官网)。

网络扩展解释

法律上的“住所”是一个具有重要法律意义的概念,主要涉及自然人或法人的法律身份确认、权利义务关系界定等。以下是综合法律定义的详细解释:


一、住所的定义

法律住所指自然人长期居住并进行民事活动的中心场所,或法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五条,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其他有效身份登记的居所为住所;若经常居所与户籍地不一致,则视为住所。


二、住所的构成条件

  1. 主观意图
    需有长期居住的意愿,例如为家庭生活、工作等目的选择某地。
  2. 客观事实
    需实际居住一定时间。自然人的“经常居住地”通常指连续居住满1年的场所(就医等特殊情况除外)。

三、住所的法律意义

  1. 确定司法管辖
    民事诉讼中,被告住所地法院通常具有管辖权(如债务纠纷需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2. 法律行为效力
    婚姻登记、宣告失踪/死亡等需以住所地为依据。
  3. 法人身份确认
    法人的住所地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若无法确定则以注册地为准。

四、住所与其他概念的区别

概念 定义
居所 短期或临时居住的场所,无长期居住意图(如出差暂住酒店)
惯常居所 多个居所中实际居住最频繁的场所
户籍地 行政登记的户籍所在地,可能与实际住所不一致

五、例外情形


法律住所的核心在于稳定性与法律关联性,其认定直接影响权利义务的分配和司法程序的开展。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案例或法规细节,可参考《民法典》第二十五条及相关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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