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three reading
"三读会"是中国立法程序中的核心机制,指法案需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并通过的法定流程。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三十条设立,旨在确保法律草案的严谨性与公众参与度。在汉英词典中,"三读会"可译为Three-Reading Procedure,对应英国议会传统中议案需经三次宣读表决的程序(House of Commons Information Office, 2005)。
三次审议分为:
该制度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特色,不同于美国国会"委员会主导制"或日本"中间报告制",通过分阶段深化审议保障立法质量(中国法学网,2022)。在立法实践中,2020年《民法典》编纂便完整经历了三读程序,共征集到42.5万条公众建议(新华社,2020)。
“三读会”是立法机构审议法案的重要程序,其含义和流程可归纳如下:
基本定义
三读会是立法机构审议法律案的核心环节,需经过三次宣读和讨论。其中第三次审议称为三读会,是法案表决前的最后环节(源自汉典等权威词典解释)。
具体流程
特殊规定
例如台湾地区立法院规定,三读会原则上需在二读会下次会议进行,但若15名以上委员提议并经表决通过,可立即进入三读。此阶段不再讨论实质内容,仅处理技术性修正(参考台湾立法案例)。
提示:不同国家/地区立法程序可能存在细节差异,建议通过权威法律文本或政府官网获取具体立法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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