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three reading
"三讀會"是中國立法程式中的核心機制,指法案需經全國人大常委會三次審議并通過的法定流程。該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三十條設立,旨在确保法律草案的嚴謹性與公衆參與度。在漢英詞典中,"三讀會"可譯為Three-Reading Procedure,對應英國議會傳統中議案需經三次宣讀表決的程式(House of Commons Information Office, 2005)。
三次審議分為:
該制度體現了社會主義法治特色,不同于美國國會"委員會主導制"或日本"中間報告制",通過分階段深化審議保障立法質量(中國法學網,2022)。在立法實踐中,2020年《民法典》編纂便完整經曆了三讀程式,共征集到42.5萬條公衆建議(新華社,2020)。
“三讀會”是立法機構審議法案的重要程式,其含義和流程可歸納如下:
基本定義
三讀會是立法機構審議法律案的核心環節,需經過三次宣讀和讨論。其中第三次審議稱為三讀會,是法案表決前的最後環節(源自漢典等權威詞典解釋)。
具體流程
特殊規定
例如台灣地區立法院規定,三讀會原則上需在二讀會下次會議進行,但若15名以上委員提議并經表決通過,可立即進入三讀。此階段不再讨論實質内容,僅處理技術性修正(參考台灣立法案例)。
提示:不同國家/地區立法程式可能存在細節差異,建議通過權威法律文本或政府官網獲取具體立法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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