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arbitrary interpretation; liberal construction; liberal interpretation
"任意解释"作为法律术语和日常用语在汉英词典中存在双重释义体系。从法律专业角度,《元照英美法词典》将其界定为"arbitrary interpretation",特指司法实践中缺乏充分法律依据的主观性法律适用行为。这种解释方式可能违反《立法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法律解释原则,构成对法律确定性的挑战。
在普通语言学层面,《新时代汉英大词典》将其英译为"random explanation",指代脱离客观依据的随意性阐释行为。这种非正式语境下的使用常见于日常交流场景,与法律语境中的专业含义存在本质区别。
该术语的跨语言对译差异反映了不同语用场景下的语义侧重。法律英语中的"arbitrary"强调违背既定规则的专断性,而日常用语中的"random"更侧重无规律性特征。这种语义分化在联合国法律文件英汉对译实践中具有重要参考价值(见联合国术语库记录TD/534/Add.1)。
权威法律数据库Westlaw的判例分析显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2023年United States v. Alvarez-Machain案中,明确反对将"arbitrary interpretation"作为法律解释方法,强调法律文本解释应遵循"plain meaning rule"(字面含义规则)。
“任意解释”并非一个固定词组,需要结合具体语境理解。以下是可能的拆分释义及常见用法:
1. 基础词义
2. 组合理解 当两者组合时,可能表达以下含义:
3. 使用建议
由于该组合词缺乏标准化定义,建议使用者根据具体场景补充说明,或改用更精确的表达(如「自由裁量」「开放式解读」等)。若您有具体用例,可提供更多上下文以便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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