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without benefit of clergy
【法】 advowtry; illicit cohabitation; irregular marriage
consort; husband and wife; spouse
【法】 conjoints
姘居夫妻是指未缔结法定婚姻关系的男女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的社会关系。该概念在汉英对照语境中可译为"cohabiting couple"或"unmarried cohabitants",其核心特征包含三个要件:1.双方无婚姻登记;2.持续稳定的共同生活状态;3.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
从法律视角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2条明确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但针对双方均未婚的姘居关系,现行法律尚未设定明确禁止条款。不过此类关系不受婚姻法保护,相关财产纠纷需依据《民法典》合同编处理。
社会语言学研究表明,"姘居"作为历史词汇,在民国时期法典中多对应"concubinage"的英译,但随着社会观念变迁,现代法律文本已普遍采用"cohabitation"作为中性表述。这种语义演变反映出社会对非婚同居关系的认知转型。
参考来源:
“姘居夫妻”指男女双方在至少一方已有配偶的情况下,以非婚姻形式长期共同生活,但未对外以夫妻名义公开的关系。以下是综合法律定义和社会属性的详细解释:
“姘居夫妻”本质是非法同居关系,其法律风险集中于是否涉及重婚行为。若需进一步了解个案法律后果,建议结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司法解释(如、7)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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