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etter of appointment
聘书(Letter of Appointment)是雇主向受聘者发出的正式书面文件,用于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及聘任条款。根据《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其定义为"用人单位聘请人员担任职务的文书",具有法律效力与契约性质。
从汉英对照角度分析:
法律属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聘书可视为书面劳动合同的一种形式,需载明职位、薪酬、任期等核心条款。英文表述常见为"employment contract"或"appointment letter",如《牛津法律词典》界定其为"a document confirming terms of employment"。
核心构成
标准聘书包含三要素(《人力资源管理实务》,2023):
双语应用场景
国际机构聘书多采用中英对照格式,例如高校教授聘书中"聘期为三年"对应"Term of Appointment: Three Years",此类双语文本需符合《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范。
效力层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未载明《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必备条款的聘书,需结合其他证据认定劳动关系,其法律效力弱于标准劳动合同。
聘书,全称“聘请书”,是机构或组织邀请具备专业能力或社会影响力的人士担任特定职务或完成某项任务时使用的正式文书。以下是详细解释:
聘书属于专用书信文体,主要用于:
早期“聘书”可指婚书(如宋代婚约文书),现代则专指职业聘任文书。随着招聘制度普及,其使用场景从学术、企业扩展至社会组织等领域。
若需具体聘书模板或法律条款细则,可参考权威机构发布的规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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