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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处分不动产英文解释翻译、随意处分不动产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estate at will

分词翻译:

随意的英语翻译:

ad libitum; as one please; at discretion; at will; liberty; random; unbending
【计】 don't care
【医】 ad lib.; ad libitum

处分的英语翻译:

punish
【法】 dispose; disposition; impose sanctions against

不动产的英语翻译:

estate; freehold; real estate; realty
【经】 hereditament; immovable goods; immovable property
immovable real estate; immovables; property assets; real assets
real estate; real property; realty

专业解析

在汉英法律语境下,“随意处分不动产”指所有权人依据个人意志,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自由决定对不动产进行转让、设定负担或变更用途等行为。其核心在于所有权人行使权利的自主性与合法性。

术语解析:

  1. 随意 (Suíyì / Arbitrary or At Will):
    • 此处并非指“任性妄为”,而是强调所有权人行使权利时的自主决定权。英文常译为“at will” 或“arbitrarily” (在合法范围内),体现所有权人可根据自身意愿单方决定处分行为,无需他人同意。这源于《民法典》第240条赋予所有权人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能 。
  2. 处分 (Chǔfèn / Disposition):
    • 法律上的核心概念,指决定财产法律命运的行为。英文对应“disposition”。对于不动产,具体包括:
      • 转让所有权: 如买卖 (sale)、赠与 (gift)、互易 (exchange)。
      • 设定他物权: 如设立抵押权 (mortgage)、地役权 (easement)。
      • 变更用途或事实状态: 如改建、拆除(需符合规划)。
      • 放弃所有权: 如抛弃 (abandonment),但可能受限。此定义参考了《元照英美法词典》对“disposition”的释义及《民法典》物权编相关规定 。
  3. 不动产 (Bùdòngchǎn / Real Property / Immovable Property):
    • 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建筑物及其他定着物。英文译为“real property” 或“immovable property”。其处分通常涉及登记公示程序(如产权过户登记、抵押登记)以产生法律效力 。

法律特征与限制:

“随意处分不动产”在汉英法律术语中,指不动产所有权人依法享有的,自主决定通过买卖、抵押、赠与等方式改变不动产权利归属或设定负担的权利(Disposition of real property at will)。其核心是所有权人的处分自由,但该自由须在法律框架和公共利益约束下行使。

需注意: 共有人处分共有不动产、监护人处分被监护人不动产等情形,其“随意”程度受到法律特别限制。

参考来源: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权威法律文本):可查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官网法律法规数据库 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006/75ba6483b8344591abd07917e1a25cc8.shtml (物权编第240条等)
  2. 《元照英美法词典》 (法律术语权威词典):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对“disposition”等术语有详细解释。
  3. 《英汉法律词典》 (常用法律工具书):对“处分”、“不动产”等词汇有标准英汉对照释义。

网络扩展解释

“随意处分不动产”这一表述涉及法律概念,需结合“不动产”定义及“处分”行为的法律后果进行解释:

一、核心概念解析

  1. 不动产
    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损害其价值的财产,包括土地、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例如房屋及内部不可分离的水暖设施均属不动产。

  2. 处分行为
    指法律上的处置权利,如出售、抵押、赠与等。需注意,处分共有不动产时需符合法律规定:

    • 夫妻共有:需双方一致同意,否则构成无权处分;
    • 其他共有:需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

二、“随意处分”的法律后果

  1. 无效情形
    若处分人未经合法授权(如共有人未同意),且第三人非善意取得,则处分行为无效,权利人可主张返还财产。

  2. 例外(善意取得)
    若第三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合法取得不动产所有权:

    • 善意:不知情且无过失;
    • 合理对价:支付符合市场价值的价款;
    • 完成登记:已办理不动产变更手续。
  3. 赔偿责任
    擅自处分行为造成共有人损失的(如离婚时),受损害方可向处分方索赔。

三、典型场景示例

提示:不动产处分涉及重大财产权益,建议在交易前核实权属状态及共有人意见,避免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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