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rent in kind
实物地租(英文:Rent in Kind)是中国传统土地制度与法律体系中的核心经济概念,指佃户以农作物、牲畜等实物形式向地主支付的租金。这一概念在《汉英法律词典》(第三版)中被定义为"以物品替代货币履行地租义务的契约形式"。
从经济史角度,实物地租最早可追溯至西周时期的"贡赋制",《中国经济通史》记载其演变经历了秦汉"租调制"、隋唐"租庸调制"直至明清"地丁银"改革前,始终作为主要地租形式存在。这种支付方式适应了古代商品经济不发达的社会特征,但存在计量标准模糊、存储损耗大等弊端。
在法律层面,《中国土地管理法释义》(2020修订版)指出,现行法律虽已全面货币化,但在特殊租赁合同中仍保留实物支付条款,需明确约定物品种类、质量标准和交付方式。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发布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典型案例》中,第5号案例涉及玉米抵偿地租的合同效力认定问题。
现代经济学术语体系中,实物地租对应"physical rent"(Black's Law Dictionary, 11th ed.),其计量方式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规定的公允价值评估标准。当前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部分地区试点"粮食地租"模式,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调研报告显示该模式在保障粮食安全方面发挥特殊作用。
实物地租是封建社会中地租的主要形式之一,指农民以实物形式(如粮食、牲畜、农产品等)向土地所有者缴纳的地租,而非货币形式。以下是其核心要点:
实物地租又称“产品地租”,在旧中国通称“谷租”。封建地主通过土地所有权强制农民将劳动产出的一部分作为地租上交,例如粮食、家禽等。这种形式在生产力较低的农业社会普遍存在。
实物地租由早期的“劳役地租”演变而来,并在封建社会长期占据主导地位。随着商品经济发展,后期逐渐被货币地租取代。
强化了封建土地所有制,限制农民对土地的自主经营权,加剧了阶级矛盾。
如需进一步了解地租的完整分类及经济意义,可参考权威词典或经济史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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