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virtual acceptance
actually; as a matter of fact; as the case stands; in fact; in reality
practically; virtually
【经】 de facto
accept; receive; adopt; take in; undertake
【医】 reception
【经】 accept; reception
"事实上的接受"在汉英法律语境中对应"De Facto Acceptance",指当事人未通过明示声明,但通过具体行为或履约事实默认接受合同条款或法律效力的行为模式。该概念在普通法体系和国际贸易惯例中具有以下核心内涵:
行为推定的法律效力
根据《美国统一商法典》(Uniform Commercial Code §2-606),当买方在合理期限内未对货物提出异议且完成付款行为,即构成事实接受。英国《1979年货物买卖法》第35条进一步明确,买方对货物的使用超过合理检验时间,将产生接受效力。
与明示接受的本质区别
牛津法律词典指出,此类接受虽不具备书面协议形式,但通过"acts and conduct"产生与书面确认同等的约束力,常见于国际贸易中的装运单据处理、部分货款支付等持续性履约行为。
司法认定的关键要素
Cornell Law School法律信息研究所强调需同时满足三项要件:
Black's Law Dictionary特别区分,De Facto Acceptance着重实际履行状态,而De Jure Acceptance强调法定程序完备性,二者在诉讼时效起算、违约责任认定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注:参考资料对应虚构编号仅作格式演示,实际写作需替换为真实引用源)
“事实上的接受”是一个复合概念,结合了“接受”的基本含义与“事实”的客观属性,通常指通过行为或实际表现默认认可某事物,而非仅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具体解释如下:
行为层面的认可
指未明确声明同意,但通过具体行动表明接纳。例如:在合同履行中,一方未签署协议但已开始执行条款,可能被视为“事实上的接受”。
法律与商业场景中的特殊含义
在国际贸易或合同法中,接受(承诺)需明确表示,但某些司法实践中,若当事人通过行为(如支付款项、发货)履行义务,可能构成事实上的接受,从而形成合同关系。
对比维度 | 事实上的接受 | 明示接受 |
---|---|---|
表现形式 | 通过行为间接体现 | 口头/书面直接声明 |
法律效力 | 需结合证据判定 | 直接具有法律效力 |
常见场景 | 合同履行、日常事务 | 正式协议、商业谈判 |
如需进一步了解法律条款,可参考《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或相关合同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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