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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留分继承人英文解释翻译、特留分继承人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forced heirs

分词翻译:

特的英语翻译:

especially; special; spy; unusual; very
【化】 tex

留的英语翻译:

ask sb. to stay; grow; leave; remain; stay

分的英语翻译:

cent; dispart; distribute; divide; marking; minute
【计】 M
【医】 deci-; Div.; divi-divi

继承人的英语翻译:

heir; inheritor; successor
【经】 heirs

专业解析

特留分继承人 (tè liú fèn jì chéng rén)

在继承法领域,“特留分继承人”指法律强制规定必须保留一定遗产份额的法定继承人,其权利优先于被继承人的遗嘱自由。该制度旨在保护特定近亲属(如缺乏劳动能力或无生活来源的直系亲属)的基本生存权益,避免遗嘱人完全剥夺其继承权。

中英文定义对照:

  1. 中文定义

    特留分继承人享有“特留分”(即法定最低继承份额),即使遗嘱未分配遗产或分配份额不足,其仍可主张法定最低比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9条,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

  2. 英文对应术语

    • Forced Heir(强制继承人):常见于大陆法系(如法国、日本),指法律强制保障其继承份额的继承人。
    • Statutory Heir with Reserved Portion(享有保留份额的法定继承人):强调其法定最低继承权的不可剥夺性。
    • Protected Heir(受保护的继承人):突出法律对弱势继承人的特殊保障。

核心特征:

法律依据:

权威参考来源: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发布)

    官方文本: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006/75ba6483b8344591abd07917e1d25cc8.shtml

  2. 《元照英美法词典》(法律出版社)

    “Forced Heir”条目释义:指大陆法系中享有法定特留分的继承人。

  3.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25条明确“必要份额”的认定标准。


注:以上内容整合自现行法律法规及权威法律工具书,具体个案需结合司法实践判定。

网络扩展解释

特留份继承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即使被继承人通过遗嘱处分遗产,也必须为其保留必要份额的特定法定继承人。该制度旨在平衡遗嘱自由与对弱势继承人的保护,以下是详细解释:


一、定义与法律依据

  1. 核心概念
    特留份继承人是法律强制要求被继承人在遗嘱中必须保留遗产份额的法定继承人,其权利不受遗嘱内容影响。

    • 中国规定:根据《继承法》第19条(现《民法典》第1141条),遗嘱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即“双缺人”)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
  2. 法律限制
    若遗嘱未保留特留份,则对应部分的处分无效,但其他部分仍有效。


二、权利主体与适用范围

  1. 适用对象

    • “双缺”条件:需同时满足“缺乏劳动能力”和“没有生活来源”两个条件(如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等)。
    • 胎儿权益:遗产分割时需为胎儿保留份额,出生后为活体则可继承。
  2. 排除情形
    若继承人具备劳动能力或有其他生活来源,则无权主张特留份。


三、权利实现与特点

  1. 权利生效时间
    特留份权利在继承开始(被继承人死亡)后才产生,继承开始前无法确定具体份额。

  2. 份额标准

    • 中国未规定具体比例,仅要求“必要份额”,需根据继承人实际生活需要、遗产总额等综合判定。
    • 对比国外:如罗马法规定为应继份的1/4,美国路易斯安那州则强制保留婚生子女份额。
  3. 救济途径
    特留份被侵害时,继承人可提起“特留份恢复请求之诉”主张权利。


四、制度意义

如需进一步了解特留份的具体案例或法律程序,可参考《民法典》继承编或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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