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漢英法律詞典中,"被保證人"(bèi bǎozhèng rén)指在保證合同關系中接受保證的一方,即其債務或義務由保證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當事人。該術語的英文對應表述為"guarantee" 或"beneficiary of guarantee",具體含義如下:
法律地位
被保證人是保證合同的受益人,當主債務人(principal debtor)未能履行義務時,有權要求保證人(guarantor)代為履行債務或承擔責任。例如在銀行保函中,被保證人通常是要求提供擔保的合同甲方(如工程業主)。
漢英對應關系
典型場景
核心權利
當主債務人違約時,被保證人可直接向保證人主張:
中文術語 | 英文術語 | 角色差異 |
---|---|---|
保證人 | Guarantor | 承擔擔保責任的主體 |
被保證人 | Guarantee | 接受擔保權益的主體 |
主債務人 | Principal Debtor | 被擔保債務的直接責任人 |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681條: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承擔責任。
(來源:中國政府網 www.gov.cn)
專業詞典釋義
《元照英美法詞典》定義"Guarantee"為:"一方(保證人)承諾對另一方(債權人)承擔第三方的債務、違約或失誤的責任"。
(來源:北京大學法律信息網 pkulaw.cn)
實務應用
國際貿易中,信用證(L/C)的開證行作為被保證人,可要求受益人通過銀行保函提供履約擔保(ICC UCP600第9條)。
以上内容綜合法律文本、專業詞典及商業實踐,明确"被保證人"在漢英法律語境下的定義、權利與應用邏輯。
被保證人是指在法律或金融交易中,由保證人提供擔保的債務人。根據應用場景的不同,其具體含義可分為兩類:
定義
指票據關系中已有的債務人,包括出票人、背書人、承兌人等。保證人作為第三方,通過票據保證行為為其債務提供擔保。
法律背景
根據《票據法》,票據保證需明确記載于票據上。若票據已承兌,被保證人通常為承兌人;未承兌時則為出票人()。
定義
指主合同中的債務人(如借款人、合同履行方),當其無法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代償責任。
應用場景
常見于貸款、信用卡等金融業務,或普通民事合同。例如,親友作為保證人,為借款人的還款義務提供擔保()。
場景 | 被保證人身份 | 保證人角色 |
---|---|---|
票據關系 | 出票人、背書人、承兌人等票據債務人 | 第三方,承擔票據債務擔保責任 |
一般擔保關系 | 主合同債務人(如借款人) | 提供信用或財産擔保的第三方 |
提示:如需更具體的法律條文或案例,可參考《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或《支付結算辦法》第三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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