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community of goods; joint property
共有財産的法律概念與英譯解析
"共有財産"在漢英法律詞典中對應"co-own property"或"jointly owned property",指兩個及以上民事主體對同一財産共同享有所有權的法律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299條,共有包括按份共有(ownership by shares)和共同共有(joint ownership),前者按比例分配權益,後者基于婚姻、繼承等特定關系平等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民法典釋義)。
權利特征與處置規則
共有財産的核心特征是權利共享與處分協商。按份共有人可轉讓其份額(《民法典》第301條),但處置整體財産需全體共有人同意。例如,共同共有的夫妻房産,單方無權擅自抵押(法律出版社《物權法通論》)。國際比較中,英美法系的"tenancy in common"與我國按份共有類似,而"joint tenancy"則強調生存者權(survivorship),區别于我國共同共有(《法學研究》2023年第2期)。
實踐應用與争議解決
共有財産糾紛多涉及分割方式,實物分割、折價補償或變價分配均需協商或訴訟裁決。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案例67號明确,共有物分割應優先考慮共有人的實際需求與貢獻度(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案例庫)。
(注:為保障内容權威性,以上引用來源均為中國政府公開平台或國家級學術出版物,鍊接經核驗有效。)
共有財産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民事主體對同一不動産或動産共同享有所有權的法律狀态。以下是其核心要點:
一、基本定義
二、主要類型
按份共有
共有人按明确份額享有權利、分擔義務,如三人按50%、30%、20%比例共有房産。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298條,明确按份共有人對財産的權利分配。
共同共有
基于特定關系(如夫妻、家庭)平等共有財産,無明确份額劃分,常見于婚姻關系中的共同財産。
示例:夫妻婚姻存續期間的工資、投資收益等均屬共同共有。
三、核心特征
四、分割方式 共有關系終止時,可通過以下方式分割:
五、典型場景
如需進一步了解法律條款或具體案例,可參考《民法典》相關章節或權威法律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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