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confirmed leeter of credit
保證信用證(Guarantee Letter of Credit)的漢英詞典釋義
一、術語定義
保證信用證(Guarantee L/C)是一種銀行擔保工具,指開證行根據申請人(如買方或承包商)請求,向受益人(如賣方或業主)出具的書面承諾,保證在符合信用證條款的條件下,承擔付款責任。其核心功能是替代商業信用,降低交易風險。
來源:國際商會《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UCP600)第2條;中國銀行業協會《國内信用證結算辦法》第3條。
二、功能與類型
确保申請人履行合同義務(如工程按期完工),若違約,受益人可憑單據索賠。
擔保申請人按期支付貨款,常見于國際貿易中的分期付款場景。
保障投标人中标後籤約,否則賠償招标方損失。
來源:國際商會《見索即付保函統一規則》(URDG758);中國人民銀行《商業銀行保函業務管理辦法》。
三、法律特征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信用證糾紛案件若幹問題的規定》第5條;國際商會官方解釋文件。
四、與備用信用證的區别
對比項 | 保證信用證 | 備用信用證(Standby L/C) |
---|---|---|
適用規則 | URDG758 或獨立保函慣例 | UCP600 或 ISP98(國際備用證慣例) |
使用場景 | 工程承包、貿易履約擔保 | 美國市場為主,兼具支付與擔保功能 |
單據要求 | 通常需提交違約證明 | 可僅憑受益人聲明付款 |
來源:國際商會出版物《信用證操作指南》;中國銀保監會《商業銀行信用證業務監管指引》。
權威參考鍊接
(注:鍊接有效性需以發布時為準,建議通過官網導航欄檢索最新文件。)
保證信用證(Standby Letter of Credit, SBLC)是銀行根據申請人要求開立的書面擔保文件,承諾在申請人未能履行合同義務時,向受益人支付約定金額。以下是詳細解釋:
擔保性質
保證信用證屬于銀行信用擔保工具,主要用于債務償還、履約擔保或融資支持。當申請人(如買方)違約時,受益人(如賣方)可憑符合條款的單據直接向銀行索賠。
獨立性
與基礎合同分離,銀行僅審核單據是否符合信用證條款,不介入實際交易糾紛(如提到的“自足文件”特性)。
類型 | 普通信用證 | 保證信用證(SBLC) |
---|---|---|
用途 | 貿易貨款支付 | 違約時的賠付擔保 |
觸發條件 | 正常履約後支付 | 申請人違約時賠付 |
常見場景 | 國際貿易貨款結算 | 工程項目履約、貸款擔保等 |
法律依據
根據我國司法解釋,信用證糾紛適用國際慣例(如《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UCP600),獨立于基礎合同。
風險防範
通過以上分析可見,保證信用證通過銀行信用降低交易風險,但其獨立性和單據化特征要求各方嚴格遵循條款約定。如需具體操作細節,可參考國際商會《ISP98》等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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