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和"作為政治學術語,在漢英詞典中的核心釋義指國家權力由選舉産生的公民代表共同執掌的政體形式。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其中文概念可拆解為:"共"象征權力共享,"和"體現多元共治的和諧狀态,其英文對應詞"republic"源自古法語"république",詞根可追溯至拉丁語"res publica",字面意為"公共事務"(public affair)。
在政治體制層面,"共和"包含三個核心要素:①國家元首通過法定程式産生而非世襲繼承;②權力運行遵循憲法框架;③政府組成體現不同群體的代表性。這種政體形式與君主制形成根本區别,如《牛津英語詞典》線上版指出,republic特指"通過選舉産生國家領導人的主權國家",典型代表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确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以及法蘭西第五共和國的半總統制架構。
詞義演變方面,中文"共和"最早見于《史記·周本紀》記載的"共和行政",指西周時期周公、召公共同執政的曆史事件。現代語義則主要承襲日語對西方政治術語"republic"的漢字轉譯,這一跨文化轉譯過程在《東亞近代政治概念的形成與傳播》學術專著中有詳細考證。當前國際政治實踐中,超過130個聯合國成員國在官方稱謂中使用"共和國"标識其政體屬性,相關數據可參考聯合國秘書處最新發布的《成員國憲政體制白皮書》。
“共和”一詞的含義可以從曆史淵源、詞源演變和現代政治制度三個層面綜合解析:
中國古典含義
源自西周時期(公元前841年),周厲王失政後出現“共和行政”事件。據《史記》記載,周公、召公共同執政(一說共伯和代理政事),史稱“共和”,成為中國曆史有确切紀年的開端。此處的“共”指共同執政,“和”蘊含和諧治理之意,體現權力分享與仁政理念。
近代轉型
清末民初,中國用“共和”翻譯西方“republic”概念,賦予其現代政治内涵。1911年辛亥革命後,中華民國成立,标志着中國進入共和制時代。
共和制核心特征包括:
“共和”融合了中國傳統治理智慧與西方現代民主理念,既是曆史概念,也是當代政治制度的核心範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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