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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股份持有人英文解釋翻譯、共同股份持有人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joint shareholders

分詞翻譯:

共同的英語翻譯:

common; jointly; together
【經】 coordinate

股份的英語翻譯:

share; stock
【經】 interest; share; shares; shares of stock

持有人的英語翻譯:

holder; possessor
【經】 bearer

專業解析

共同股份持有人(Joint Shareholders)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共同持有同一公司股份,并對該股份享有不可分割權益的主體。其核心特征為共享股權權利、共擔股東義務,常見于以下場景:

一、法律定義與權利特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共同持股人作為單一股東單位行使表決權,需通過共同指定代表或協商一緻方式參與公司決策。收益分配通常按約定比例進行,若未明确約定則推定為均等份額。其權利行使需遵循《證券登記結算管理辦法》對共有股份的特别操作規定。

二、責任承擔形式

共同持有人對股東義務承擔連帶責任,例如在出資瑕疵情形下需共同補足出資。在股份轉讓時,需全體持有人一緻同意方可生效,此規則源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股權共有糾紛的司法解釋。

三、典型應用場景

  1. 家族/夫妻共有:遺産繼承或婚内財産共有的股份登記形式
  2. 聯合投資體:私募基金等投資機構以代表人名義代持多個投資者股份
  3. 企業合作:戰略合作方通過共同持股實現風險共擔,如國企混改中的多方持股結構

權威參考來源:

網絡擴展解釋

共同股份持有人是指兩個或多個主體(如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對同一股份或股權共同享有所有權的法律狀态。以下從定義、權利特征及特殊情形三方面詳細解釋:

一、定義與形成條件

共同股份持有人通常基于以下原因形成:

  1. 婚姻關系: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通過出資、繼承或贈與獲得的股權,默認屬于共同財産。
  2. 協議約定:非婚姻關系的多方通過協議約定共同持有股份,如商業合作中的聯合投資。
  3. 法律強制規定:如繼承發生時未分割遺産,繼承人可能成為共有股份持有人。

二、核心權利特征

共同股份持有人享有以下權利(綜合):

  1. 收益分配權:按約定或法定比例分享股息、紅利等收益。
  2. 決策參與權:通過投票權參與公司重大事項決策,但需注意:
    • 夫妻共同持股時,實際行使主體可能僅限登記方。
    • 非婚姻共有人需協商一緻或按份額行使表決權。
  3. 份額處分權:
    • 可自由轉讓個人份額,但其他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
    • 若協議限制轉讓,擅自處分構成違約。

三、特殊情形處理

  1. 婚姻關系變動:
    • 離婚分割需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方可轉讓給非股東配偶。
    • 若無法轉讓,可通過折價補償方式處理。
  2. 份額分割限制:
    • 實物分割不得影響公司正常經營,否則隻能主張賠償。
    • 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時,需遵守證券交易規則。

總結建議

共同持股需注意籤訂書面協議明确權利義務,涉及婚姻持股建議提前約定財産歸屬。處理股權分割時,應優先考慮《公司法》與《民法典》的雙重約束。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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