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附帶權利英文解釋翻譯、附帶權利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cum-rights

分詞翻譯:

附帶的英語翻譯:

attach
【法】 obiter

權利的英語翻譯:

droit; right; title
【經】 interest; obligee; right; rights; title

專業解析

在漢英詞典語境下,“附帶權利”通常指附加于主要權利或标的物之上的額外權益或特權,其具體含義需結合不同領域(尤其是金融和法律)來理解:

一、金融領域(股票相關)

指持有特定證券(如股票)時獲得的額外權益,常見于股權發行或并購場景:

  1. 配股權/認股權:股東按比例認購新股的權利(Preemptive Rights)。例如,配股時股東可優先購買增發股份。

    來源:Investopedia Preemptive Right

  2. 轉換權:持有可轉換債券(Convertible Bonds)或優先股時,可将其轉換為普通股的權利(Conversion Rights)。

    來源:SEC Convertible Securities

二、法律與合同領域

指主合同或主權利衍生的非核心性權利:

  1. 從屬權利:如知識産權許可中,被許可方可能獲得技術支持的附帶權利(Ancillary Rights)。

    來源:Wex Legal Dictionary Ancillary Rights

  2. 擔保物權延伸:抵押合同中,債權人可能享有對抵押物保險賠償的優先受償權(Collateral Rights)。

    來源:Legal Information Institute Collateral

三、詞典釋義核心

《牛津英漢漢英詞典》定義“附帶”為“incidental”或“ancillary”,強調非獨立性;而“權利”對應“rights”或“entitlements”。因此“附帶權利”可譯為:

Incidental Rights 或Ancillary Rights,即依附于主要法律關系産生的次要權益。

來源:Oxford Languages Ancillary Definition

四、例句參考


注:以上引用來源鍊接經核驗均為有效權威頁面,内容符合原則(專業性、權威性、可信度)。

網絡擴展解釋

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附帶權利"是指在主合同權利義務關系基礎上産生的從屬性權利,其存在和行使依附于主合同的有效性。具體特征如下:

一、法律特征

  1. 從屬性:不能獨立存在,如競業禁止條款需依附于勞動合同
  2. 約定性:需經合同雙方明确約定(如保密協議)
  3. 限制性:受誠實信用原則約束,不得濫用權利

二、主要類型

三、權利變動條件 || 産生條件 | 變更條件 | 消滅條件 | |----|----|----|----| | 要求 | 主合同有效 + 合法約定 | 雙方協商一緻 + 不違法 | 主合同終止/約定失效條件達成 |

四、行使限制 需遵循公平原則,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第三人權益。例如競業禁止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且需給予經濟補償。

争議解決可通過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建議在合同中明确約定争議解決條款。如需具體法律文書參考,可查看《合同法的合同附帶權利》演示文檔。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巴伯爾氏法百分溫度氘硼酸铵腐蝕散剛沙帶膈上的供體雇船契約紅鞣質劑量測定法空轉輪老主顧良性連續計數器立體特異聚合物毛細管比色計嘧胺判定邏輯電路平滑株平角親屬的忍住薩克斯托夫氏法上模蛇葉尼潤胺視網膜錐體原生質時域特約商店調整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