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封建法學家英文解釋翻譯、封建法學家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feudist
【法】 feudist

分詞翻譯:

封建的英語翻譯:

feudalism

法學家的英語翻譯:

jurisconsult; jurist
【法】 jurisprudential scholar; jurist; law-writer; lawyer; legal expert
legal scholar

專業解析

"封建法學家"是研究中國古代法律體系及其實踐者的專業術語,對應英文可譯為"feudal jurists",指在封建制度下從事法律研究、法典編纂或司法實踐的學者或官員群體。其核心特征體現在以下三方面:

  1. 制度依附性

    封建法學家的工作本質上是為君主專制和等級制度服務。他們通過注釋《唐律疏議》《大明律》等法典,将儒家倫理與法律條文結合,構建"禮法合一"的治理體系。這種法律解釋方法強化了"三綱五常"在社會規範中的核心地位。

  2. 學術傳承體系

    從漢代律博士到明清刑名幕友,封建法學家形成了獨特的知識傳承鍊。他們通過私淑授受、注疏集解等方式發展出"律學",其學術成果見于《睡虎地秦簡》《刑案彙覽》等文獻,但在研究範疇上始終未突破皇權框架。

  3. 社會功能局限

    相較于現代法學家,封建法學家更多扮演法典技術官僚角色。其法律解釋權受制于"欽定"規範,如清代《大清律例》明确規定"例無正條者不得為罪",本質上是通過法律技術維護宗法秩序,而非推動法學理論創新。

網絡擴展解釋

“封建法學家”一般指中國古代封建社會時期,以法家思想為核心、推動法律實踐與理論發展的代表人物。這一概念需從曆史背景和學派貢獻兩方面綜合理解:

一、核心含義

封建法學家主要指戰國至秦漢時期主張“以法治國”的法家學派代表人物。他們通過變法革新,為封建中央集權制度奠定法律基礎,代表人物包括商鞅、韓非子、李斯等(,)。


二、曆史貢獻

  1. 法治思想體系
    法家提出“一斷于法”原則,強調法律普遍適用性。例如商鞅推行“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打破貴族特權()。

  2. 法典編纂實踐
    李悝編纂《法經》,作為中國首部系統成文法,确立封建法律框架;韓非子集法家理論大成,提出“法、術、勢”結合的政治體系()。

  3. 中央集權奠基
    通過郡縣制取代分封制,削弱地方勢力。商鞅變法中的戶籍、軍功制度直接強化了秦國的中央集權()。


三、現代關聯

雖然法家思想服務于封建統治,但其“法律平等”“制度規範”等理念仍對當代中國法治建設有借鑒意義()。需注意,法家主張的嚴刑峻法與現代法治精神存在本質區别。


注: “封建法學家”并非嚴格曆史學術術語,更多用于描述法家人物在封建法制建設中的特殊作用。如需深入研究,建議結合《韓非子》《商君書》等原著。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阿柯糖白細胞浸劑霸占土地背側腔苯甲巴比妥酸等壓蒸餾對苯基·甲苯基酮非法行為漢勒氏棘含旋毛蟲的合并階段核定的股本回轉攪拌器結構水靜态模型機器故障條款計數型加法器了結的損害賠償冷固性膠林德液化機爐腹麻孔牛放線菌神經衰弱性眩暈時間應答石油産品四分圓的泰勒主義天平的支棱外部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