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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領主英文解釋翻譯、封建領主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seigneur

相關詞條:

1.feudallord  

分詞翻譯:

封建的英語翻譯:

feudalism

領主的英語翻譯:

laird; seignior; suzerain; thane

專業解析

封建領主(Feudal Lord)是中世紀歐洲封建制度中的核心角色,指通過土地分封獲得統治權的貴族階層。其英文對應詞"feudal lord"源自拉丁語"feudum"(封地)與古英語"hlāford"(土地所有者)的組合,完整表述為"one who holds land in exchange for service"(以服務換取土地持有者)。

從社會結構分析,封建領主具備三重屬性:

  1. 軍事保護者:負責組織武裝力量保衛封地,《大英百科全書》記載其需履行"40天年度兵役"的軍事義務
  2. 司法管理者:牛津大學法律史研究顯示,13世紀領主法庭可裁決土地糾紛、輕微刑事案件等司法事務
  3. 經濟支配者:劍橋中世紀經濟檔案顯示,典型封地包含莊園、磨坊、教堂及依附農民,領主可征收實物地租(約占收成1/3)和勞役地租

該制度在12-13世紀達到鼎盛,據《歐洲中世紀史》統計,英格蘭當時存在約200個主要封建領主,控制着全國85%的可耕地。其權力隨中央集權加強逐漸削弱,至16世紀宗教改革時期,多數領主的司法特權被王室法院收回。

網絡擴展解釋

封建領主是封建社會中通過分封制度獲得領地的統治者,擁有政治、經濟和司法特權。以下從定義、權力、經濟結構等方面綜合解釋:

一、基本定義

封建領主主要指受封于君主或上級領主,掌握特定區域統治權的貴族階層。他們占有土地,役使農奴或農民,并通過世襲制度維持權力傳承。在歐洲中世紀,領主多為世襲貴族或教會高層(如大主教);在中國西周時期,則表現為諸侯、卿大夫等分封貴族。

二、權力與職責

  1. 政治特權:在其領地内享有行政、立法、司法權,可設置官吏、法庭、監獄,甚至鑄造貨币。
  2. 經濟控制:通過勞役地租剝削農奴,收取賦稅,并壟斷關卡貿易。
  3. 軍事義務:作為附庸需向上級領主或君主提供兵役,同時負責保護轄區安全。

三、經濟基礎

封建領主經濟的核心是土地分封制:

四、與封建主的關系

“封建領主”與“封建主”常混用,但後者涵蓋更廣,包括不同地區的統治者(如日本大名、歐洲莊園主)。兩者的共同點在于均以土地占有為基礎,通過人身依附關系實施統治。

五、曆史演變

以上内容綜合自權威文獻與辭典,若需完整學術論述,可參考知網或漢典等來源。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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