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claim for general average
go shares; partake; participate; share
【法】 divide; go shares; share
【經】 ga clause; general average
【法】 right of claim
"分擔共同海損請求權"是海商法中的專業術語,其英文對應表述為"Right to Claim General Average Contribution"。該權利指在共同海損事故中,遭受財産損失的一方依據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要求其他受益方按比例分攤特殊犧牲或費用的法定求償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193-203條,該請求權的成立需滿足三個核心要件:
在國際航運實踐中,該請求權的行使遵循《約克-安特衛普規則》确立的"替代價值原則"(Principle of Substituted Value),即各受益方按照獲救財産在航程終止時的實際價值比例分攤損失。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統計數據顯示,近年來涉及該請求權的案件約67%通過共同海損理算書執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海事案件若幹問題的規定》,請求權人須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三年内主張權利。倫敦勞合社海損理算局建議,當事人應完整保存航海日志、貨物價值證明等13類關鍵證據以支持主張。
分擔共同海損請求權的詳細解釋
分擔共同海損請求權是指在共同海損事件中,遭受特殊犧牲或支付特殊費用的一方,要求其他受益方按比例分攤損失或費用的法定權利。這一權利是共同海損制度的核心,旨在公平調整各方利益。以下是具體說明:
定義與法律依據
行使條件
分攤規則與限制
總結
分擔共同海損請求權體現了海上運輸風險共擔原則,其核心是平衡各方利益。即使存在責任争議,也不影響分攤程式的啟動,但最終可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責任歸屬問題。
白陶土泥罨鼻網波狀熱菌苗草酸铈陳腐詞法框多種感染汞對公共事業單位磺芳化作用回彈性恢複測試接口控制寄存器精神性視差摩根氏杆菌末生前向部份侵入曲面測量法三叉蕨酚三聚磷酸鈉神經麻痹性角膜炎嗜鹼紅細胞手彎曲畸胎水冷式汽缸水幕冷卻提前償付罰款外延層完了微計算機接口成套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