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 syntactics
denotation; insignia; mark; note; sign; symbol; tittle; type
【計】 glyph; S; SYM; symbol
【醫】 notation; symbol
【經】 symbols
relation; relationship; appertain; bearing; concern; connection; term; tie
【計】 relation
【醫】 rapport; reference; relation; relationship
imitate; knowledge; learn; mimic; school; study; subject of study
符號關系學(符號關係學),在漢英詞典中通常對應英文術語syntactics 或syntax(在符號學特定語境下)。它是符號學(Semiotics)的核心分支之一,專注于研究符號之間的形式組合關系,而非符號本身的意義或符號與使用者的關系。
符號關系學探讨符號如何依據特定規則或結構相互組合,形成更複雜的符號系統(如語言中的句子、交通标志系統、編程語言的語法)。其核心關注點在于:
符號學通常分為三個相互關聯的子領域:
符號關系學作為符號學分支的概念,其經典定義源于美國哲學家查爾斯·莫裡斯(Charles W. Morris)。他在《符號理論基礎》(Foundations of the Theory of Signs, 1938)中首次系統地将符號學劃分為上述三個層面:
“符號關系學研究符號的種種聯合方式,它研究符號的組合方式,而不考慮它們的特定意義,也不考慮它們與在其中出現的行為的關系。”
這一劃分被後續的符號學家和語言學家廣泛接受和沿用。例如,語言學家約翰·萊昂斯(John Lyons)在《語義學》(Semantics, 1977)中也采用了這一框架:
“符號關系學處理語言符號之間的形式關系,這些關系獨立于符號的意義和符號在交際中的使用。”
符號關系學的研究不僅限于自然語言(如漢語、英語的語法),也廣泛應用于:
在漢英詞典視角下,“符號關系學”指代符號學中專門研究符號之間形式組合規則與結構關系的分支,其核心英文術語是syntactics。它關注符號如何合法地連接在一起構成系統,是理解任何複雜符號系統(尤其是語言)基礎結構的關鍵理論框架。其理論基礎主要由查爾斯·莫裡斯奠定,并被語言學、哲學、傳播學等領域廣泛采納。
符號關系學(Syntactics)是符號學的核心分支之一,主要研究符號之間的形式組合關系,其核心定義及特點如下:
符號關系學由美國學者查爾斯·莫裡斯(Ch. Morris)在符號學三分法中提出,與符號意義學(語義學)、符號實用學(語用學)并列。部分文獻認為這一分類可追溯至皮爾斯(C.S. Peirce)的符號學理論。
例如:句子「花開了」是否符合主謂結構,屬于符號關系學範疇;而「花」指代植物或姓氏,則屬于語義學。
分支 | 研究重點 | 示例場景 |
---|---|---|
符號關系學 | 符號的結構關系 | 語法規則、電路圖連接 |
語義學 | 符號與意義的關系 | 詞彙定義、圖标含義 |
語用學 | 符號在語境中的使用 | 廣告标語的社會影響 |
莫裡斯的三分法将符號學體系化,其中符號關系學為形式分析提供理論基礎,尤其在人工智能自然語言處理(NLP)中,句法分析是機器理解語言結構的關鍵步驟。
如需進一步了解符號學其他分支,可查閱相關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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