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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保分出人英文解釋翻譯、分保分出人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reinsured

分詞翻譯:

分的英語翻譯:

cent; dispart; distribute; divide; marking; minute
【計】 M
【醫】 deci-; Div.; divi-divi

保的英語翻譯:

defend; keep; protect

出的英語翻譯:

come out; exceed; go
【醫】 e-; ex-

人的英語翻譯:

human; fellow; human being; individual; man; people; person; soul
【醫】 anthropo-; homme; man

專業解析

在漢英保險術語對照中,“分保分出人”對應的英文表述為“ceding company”或“cedent”,指原保險公司(直接承保公司)将自身承擔的部分風險責任,通過再保險合約轉移給再保險公司的行為主體。該術語的核心特征包含以下兩點:

  1. 風險轉移機制

    分保分出人是再保險交易中的風險出讓方,原保險公司通過支付再保險費,将超過自身承保能力或風險偏好的保單責任(如巨災風險、高額賠付風險)轉移至再保險公司。這種操作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105條規定的風險分散原則。

  2. 權利義務關系

    分出人在再保險合同中需履行危險單位劃分披露義務,并依據《再保險業務管理規定》(銀保監發〔2021〕27號)向再保險人提供完整的原保單信息。同時保留對原保單的直接管理權,包括保費收取和理賠處理。

行業權威定義可參考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的《再保險術語》(T/IAC 003-2022),該标準将分保分出人界定為“通過訂立再保險合同轉移保險風險的原保險人”。國際層面則與IAIS(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再保險監管核心原則》中的“cedent”定義形成術語對應。

網絡擴展解釋

分保分出人(又稱原保險人、分出公司)是再保險業務中的核心角色,指在保險業務中将自身承保的部分風險轉移給其他保險機構的保險公司。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定義與核心特征

分保分出人是再保險關系中的風險轉移方,其核心特征包括:

  1. 風險分散:通過籤訂再保險合同,将原保險業務的部分風險和責任轉嫁給再保險接受人,以控制自身承擔的賠付壓力。
  2. 雙向身份:在原保險合同中作為直接承保人,在再保險合同中則成為風險分出方。

二、運作機制

  1. 分保方式
    • 比例分保:按固定比例(如成數分保)分攤保險金額、保費及賠款。
    • 非比例分保:如溢額分保或超賠分保,以自留額為基礎,超出部分由再保人承擔。
  2. 合同類型
    • 臨時分保:針對單一風險臨時協商分保條件。
    • 合同分保:通過長期協議固定分保比例和條件,穩定性更高。

三、與其他主體的關系

四、目的與意義

分保分出人通過再保險實現:

五、示例說明

若某保險公司承保一筆1億元的財産險,為分散風險,将其中60%保額分保給再保險公司。此時,該保險公司即為分保分出人,自留40%責任,再保險公司承擔60%的保費與賠付。

如需進一步了解分保類型或法律依據,可參考、等權威來源的完整内容。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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