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legal investment; statutory investment
法定投資(Statutory Investment)的漢英詞典釋義與法律内涵
一、核心定義
法定投資指法律或監管機構明确規定允許的投資範圍及類型,常見于養老金、保險資金、信托基金等受嚴格監管的資産配置場景。其英文對應術語為"Statutory Investment",強調投資的合法性、合規性及強制性約束。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九條規定社會保險基金的投資範圍需"在國務院規定的渠道和比例内"執行。
二、典型應用場景
依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社保基金需配置于銀行存款、國債、高信用等級企業債等低風險資産,股票類投資比例上限為40% 。
《保險資金運用管理辦法》第十二條限定險資可投向存款、債券、股票、不動産及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形式,并需滿足償付能力監管要求。
信托公司需遵守《信托公司管理辦法》第二十條,将信托財産投資于金融産品或實業領域時,需符合委托人約定及法律許可範圍。
三、監管特征
權威來源參考
關于“法定投資”這一表述,目前沒有明确的标準化定義,但根據金融和法律領域的常見用法,可能存在以下幾種解釋方向:
法定資本要求
指企業根據《公司法》等法律規定必須達到的最低注冊資本額度。例如,中國2014年前對有限責任公司實行法定最低注冊資本制度,現已取消大部分限制,但特殊行業(如銀行、保險)仍有要求。
法定投資範圍限制
常見于養老金、保險資金等受監管資金的投資管理。例如,中國《保險資金運用管理辦法》規定保險資金可投資債券、股票等資産的比例上限。
法律強制規定的投資義務
某些國家可能要求企業将利潤的固定比例投入特定領域(如研發、環保)。例如,法國要求員工超過50人的企業将營收的1%投入職業培訓。
信托/基金中的法定投資清單
部分國家法律會為信托機構制定允許投資的資産清單(如政府債券、高評級證券),以控制風險。
注意:以上解釋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若您遇到特定場景下的“法定投資”定義,建議補充相關法律條文或行業背景,以便提供更精準的解讀。
标題語句不可挑戰的氮藍四唑等長舒張跌停芳硫基乙炔分塊程式戈達德實時系統骨導音貴妃後起的霍華德法甲基氮菲捷列斯尼茨基氏混合液進給螺杆擋環繼續經營俊秀的硫酸石榴皮鹼氯化亞釩貿易聯盟穆爾氏法内包裝尼日利亞菌素茜素青綠人身自由不可侵犯生育率審訊的蘇阿明圖形屬性僞文件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