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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受讓人的身分英文解釋翻譯、法定受讓人的身分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official assigneeship

分詞翻譯:

法定受讓人的英語翻譯:

【法】 official assignee; statutory assignee

身分的英語翻譯:

identity; position; standing; station
【法】 status

專業解析

"法定受讓人的身份"在漢英法律語境中指根據法律規定或司法程式獲得財産、權利或義務承接資格的主體。其核心構成包含以下要點:

  1. 法律授權基礎

    該身份的确立需基于《民法典》第1133條規定的繼承權,或《公司法》第74條規定的股權強制轉讓情形。受讓人權利範圍由《物權法》第29條明确限定,僅涵蓋原始權利人未明确排除的可轉讓權益。

  2. 非協商性特征

    區别于協議轉讓,法定受讓通過遺囑執行(參照《繼承法》第5章)、法院判決(《民事訴訟法》第242條)或行政裁定(《土地管理法》第58條)等強制程式實現。牛津法律詞典将其定義為"非合意權利轉移(non-consensual assignment)"。

  3. 權利義務邊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第15號指導案例,受讓人需在《企業破産法》第18條規定範圍内承擔已公示債務,但可依據《合同法》第86條主張原合同抗辯權。美國法律協會《財産法重述》第4.5章對此有對應解釋。

  4. 身份驗證要件

    有效身份認定需滿足《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第14條規定的登記公示要求,或《證券法》第60條規定的證券賬戶過戶記錄。跨境情形參照海牙國際私法會議《遺産繼承公約》第9條適用沖突規範。

網絡擴展解釋

法定受讓人是指基于法律規定而非合同約定直接取得權利或義務的主體,其身份定位需要結合具體法律場景分析。以下是核心要點解析:


一、法律定義與核心特征

  1. 權利接收的法定性
    法定受讓人區别于合同受讓人的最大特點是權利來源基于法律直接規定,而非當事人協商(如繼承權、法院判決的財産分配等)。例如,在善意取得制度中,即使原權利人未同意,受讓人滿足法定條件即可取得所有權。

  2. 身份適用範圍
    主要存在于以下情形:

    • 物權領域:如民法典第311條規定的善意取得,受讓人在不知情、支付合理對價且完成登記/交付時,依法取得不動産或動産所有權。
    • 債權債務繼承:如繼承人依法承受被繼承人的債權債務(需以遺産實際價值為限)。
    • 司法裁判轉移:法院判決或仲裁裁決直接将權利判歸特定主體。

二、身份認定的關鍵條件

  1. 合法性依據
    必須有明确的法律條文支持(如《民法典》第311條、繼承編相關規定),或司法文書作為依據。

  2. 權利範圍限制
    法定受讓的權利不得涉及人身權(如姓名權、肖像權),僅限于財産性權益。

  3. 對抗原權利人的情形
    在善意取得中,法定受讓人取得權利後,原權利人僅能向無權處分人索賠,無法追回財産。


三、典型示例


法定受讓人的身份核心在于法律直接賦予其權利或義務,無需依賴合同合意。其適用場景和權利邊界需嚴格符合法律規定,尤其在涉及物權變動時需注意程式合法性(如登記公示)。具體案件建議咨詢法律專業人士以規避風險。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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