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means of defence
defend; protect; defence; protection; rampart
【醫】 guard
artifice; instrument; instrumentality; means; measure; medium; passport
resort; shift; step; stepping-stone; trick
【經】 means
"防衛手段"在漢英法律語境中指為保護人身、財産或主權安全而采取的措施,英文對應"defensive measures"。根據《牛津法律術語詞典》,該術語包含三層核心含義:
國際法領域,海牙公約将防衛手段細分為主動防禦(active defense)與被動防禦(passive defense)兩大類别,前者包括反制措施,後者涉及防護設施建設。現代司法實踐中,最高人民法院通過指導性案例強調防衛手段需符合"手段相當性"和"時間持續性"雙重标準。
“防衛手段”指在面臨不法侵害時,為保護自身或他人合法權益而采取的防禦措施。以下是詳細解釋:
防衛手段的核心目的是制止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其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物理對抗、躲避、報警等。根據法律要求,這些手段需滿足必要性和適度性,即不能明顯超過制止侵害所需的限度()。
正當防衛的合法性
根據《刑法》規定,正當防衛需滿足以下條件:針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且手段未超過必要限度。例如,面對持刀攻擊時,奪刀反擊屬于合法防衛()。
防衛過當的界定
若防衛手段造成侵害方重大傷亡且明顯超出必要限度,可能構成防衛過當,需承擔刑事責任()。
防衛手段需在法律框架内靈活運用,核心原則是制止侵害而非懲罰侵害者。具體案例的判斷需結合侵害強度、防衛時機等多重因素。
玻璃風擋層次分級單總線法律所不禁止的方式沸騰點腹股溝管腹環構造性邏輯貫穿式比流器過期流産黃夾次苷戶籍登記簿活鍵結合簇的技術标準爐用硫鐵礦脈沖焊貿易支柱彌漫性稀疏性骨炎腦脊液白蛋白定量器檸檬姜欠壓保護怯場三甲苯甲醇雙向邏輯關系四碘甲腺乙酸填料牙托管制旺季衛星處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