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jurisconsult; legal scholar
法學學者(Legal Scholar)是指系統研究法律理論、制度及實踐的專業研究人員,其核心職責在于通過學術研究推動法學知識體系的完善和法律制度的優化。根據《元照英美法詞典》的定義,法學學者需具備"系統性法律理論素養與實踐分析能力",其英文對應術語為"jurisprudence scholar"或"legal academic"(來源:元照法律詞典)。
主要職能包含三個維度:
權威研究顯示,頂尖法學學者的學術影響力可通過以下公式量化: $$ I{ls} = frac{C{cite} times R{impact}}{T{pub}} + sqrt{A{pra}} $$ 其中$C{cite}$代表論文被引量,$R{impact}$為期刊影響因子,$T{pub}$是發表周期,$A_{pra}$指實務參與度(來源:《法學研究方法論》第5版)。
法學學者是指專門從事法學研究、教學及法治實踐的專業人士,其内涵可從以下五個方面綜合闡釋:
核心定義
法學學者屬于狹義學者範疇,主要指從事法學理論研究與法律實踐的專家群體。他們既包含高校從事法律學科研教學的教授,也涵蓋參與法治建設的實務型專家,具有專業性與公共性雙重屬性。
主要職責
•知識生産:通過系統性研究揭示法律運行規律,構建法學理論體系()。
•實踐轉化:将法學理論應用于立法、司法等法治實踐,同時警惕理論與實踐的脫節()。
•價值引導:在公共讨論中秉持專業立場,平衡精英視角與大衆訴求()。
雙重使命
•學術使命:繼承和發展人類法治文明成果,如《人民論壇網》強調需嚴肅對待政治法律文明共同成果()。
•社會使命:通過理論創新為法治實踐提供多元路徑選擇,保持學術獨立性的同時關注現實需求。
職業特征
• 需具備法學研究生學曆或法律職業資格()
• 研究領域涵蓋法律規範、法治現象及其運行規律
• 成果具有弱真僞性、實踐導向性和立場性特點()
倫理要求
• 堅持專業中立,避免個人局限性影響法律知識的客觀性
• 在參與公共事務時需平衡專業理性與社會責任
• 警惕惡法實施,維護法律作為社會規範的人性基礎()
該群體通過學術研究與實踐參與的良性互動,推動法治文明的演進。相關定義可進一步參考《漢典》對法學的詞源解釋()。
常數折疊差繞抽樣電路串并聯接催帳日程表東京費馬封閉孔謊言緩靜政策貨運單證甲硫異丁嗪交叉分組交流偏壓教育改革濟魚油臘梅堿林德曼氏玻璃冒號編輯面積計木棉内寄生蟲的撇沫闆生物黃酮素深紫色射線透射性蘇丹Ⅰ縮瞳症萬能鑰鎖位傳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