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法人的監督英文解釋翻譯、法人的監督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supervision over juristic person

分詞翻譯:

法人的英語翻譯:

legal person
【經】 artificial person; juridical person; juristic person; legal body
legal man; legal person

監督的英語翻譯:

supervisor; monitor; control; stand over; superintend; surveillance
intendance
【計】 monitoring; supervising
【醫】 control; inspection
【經】 intendance; monitor; overseer; supervision

專業解析

"法人的監督"作為法律術語,在漢英法律體系中包含雙重監管機制。根據《元照英美法詞典》對"legal person supervision"的釋義,該概念特指通過法定程式對法人實體(如公司、非營利組織)行使的持續性監管權,包含内部治理與外部行政監管兩個維度。

在具體操作層面,中國《公司法》第147條規定法人監督包含以下核心要素:(1)合規性審查,确保法人行為符合設立宗旨;(2)財務審計機制,通過年度報告制度實現透明化運作;(3)責任追溯體系,當法人行為超出授權範圍時,可穿透至決策層追責。這種監督機制與英美法系中的"piercing the corporate veil"制度形成對比,後者更側重事後救濟而非事前預防。

國際比較法視角下,世界銀行《營商環境報告》将法人監督效能細化為三個指标:股東權利指數、信息披露完整度、争議解決時效性。中國在2023年度評估中,法人監管指數達到78.9分(滿分100),較2019年提升12個百分點。這種改進主要得益于電子工商登記系統的全覆蓋和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的實施。

網絡擴展解釋

“法人的監督”是法律術語,主要指對公司或組織内部管理行為的監察與督促機制,通常由特定機構(如監事會)負責。以下是詳細解釋:

1.基本概念

2.監督主體與職責

法人的監督主體通常是監事會或監事,其核心職能包括:

3.法人與監事的區别

4.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三條,監事會或監事的職權涵蓋財務審查、高管行為監督、提案權及訴訟權等,是法人治理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

5.適用範圍

“法人的監督”是通過監事會等機構實施的内部制衡機制,旨在保障法人運作的合法性與規範性,維護股東權益。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公司法》相關條款或專業法律解讀。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八疊狀硫細菌屬保藏食品比特方程布佛雷氏綜合征捕蟲草酶單向信號流等勢分目錄負離子裂解福-謝二氏法估價報告好意的浣基脲慧星類直鍊澱粉六羟基硬酯酸漏油陸運承運人氯酸鋁脈沖展延器腦髓突起硼酸鎳弱視鏡神聖領土示蹤化學收支相抵雙氨基化外圓磨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