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信用狀英文解釋翻譯、定期信用狀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time letter of credit
分詞翻譯:
定期的英語翻譯:
【經】 at fixed period; at regular intervals; regular intervals; terminal
信用狀的英語翻譯:
【經】 letter of credit
專業解析
定期信用狀(Time Letter of Credit),又稱遠期信用證,是國際貿易中一種重要的銀行擔保付款工具,指開證行(Issuing Bank)在收到受益人(Beneficiary)提交的、符合信用證條款的全套單據後,承諾在未來特定日期履行付款義務的信用證。其核心特征在于付款并非即期,而是存在一個約定的信用期(Usance Period)。
核心含義解析:
-
時間要素與付款承諾:
- “定期”指付款并非見單即付,而是在一個預先确定的未來日期(如提單日後30天、60天、90天或具體日曆日期)才進行付款。
- “信用狀”即信用證(Letter of Credit, L/C),是開證行根據申請人(Applicant,通常是買方)的請求和指示,向受益人(通常是賣方)開立的、保證在滿足信用證規定條件時支付确定金額的書面承諾。
- 因此,“定期信用狀”的本質是開證行對受益人做出的、在未來确定日期付款的不可撤銷銀行信用擔保。
-
運作流程關鍵點:
- 交單相符: 受益人必須在信用證規定的交單期内,向指定銀行(通常是通知行/議付行)提交嚴格符合信用證條款的全套單據(如商業發票、提單、保險單、裝箱單、檢驗證書等)。
- 銀行審單: 指定銀行或開證行審核單據,确認其“單證相符、單單一緻”。
- 承兌或承諾付款: 開證行在确認單據相符後:
- 對于以開證行為付款人的遠期彙票,會進行承兌(Acceptance),即在彙票上籤字承諾到期付款,形成銀行承兌彙票(Banker's Acceptance)。
- 或者,即使不要求彙票,開證行也會發出到期付款的承諾(Undertaking to Pay at Maturity)。
- 到期付款: 在約定的遠期到期日(Maturity Date),開證行(或其指定銀行)必須履行付款責任,将款項支付給受益人(或已買入彙票/單據的銀行)。
-
主要目的與優勢:
- 為買方提供融資便利: 買方(申請人)在獲得貨物所有權(通過提單)後,通常還有一段信用期(如30-90天)來銷售貨物或籌集資金,之後再支付貨款給開證行。這緩解了買方的資金壓力。
- 為賣方提供收款保障: 賣方(受益人)在履行合同、提交合格單據後,即獲得開證行在确定未來日期付款的不可撤銷銀行信用保證,大大降低了買方到期不付款的商業信用風險。
- 促進貿易: 平衡了買賣雙方在資金周轉和風險承擔上的需求,促進了國際貿易的達成。
-
與即期信用證的區别:
- 最核心區别在于付款時間。即期信用證(Sight L/C)要求開證行或其指定銀行在收到相符單據後立即付款(通常在5個銀行工作日内)。
- 定期信用證則是在未來确定日期付款。
權威參考依據:
定期信用證的運作規則和各方權利義務主要受國際商會(ICC)制定的《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 UCP) 約束。當前廣泛適用的版本是UCP 600。UCP 600 詳細規定了信用證的開立、通知、修改、單據審核标準、銀行責任與免責、付款/承兌/議付等流程,是處理包括定期信用證在内所有跟單信用證業務的國際标準框架。
- 來源: 國際商會(ICC)官方網站關于 UCP 600 的發布與解釋。國際商會是全球商業組織的代表,其制定的 UCP 被全球銀行和貿易界普遍采納,具有極高的權威性。
- 相關條款: UCP 600 中明确區分了即期付款(Sight Payment)、延期付款(Deferred Payment)、承兌(Acceptance)和議付(Negotiation)等信用證類型及其操作要求。定期信用證主要對應“延期付款信用證”和“承兌信用證”。具體條款可參考 UCP 600 第 2 條(定義)、第 6 條(可用性、到期日和交單地點)、第 7 條(開證行的責任)、第 8 條(保兌行的責任)、第 15 條(相符交單)、第 16 條(不符單據、放棄及通知)等。
定期信用狀(Time Letter of Credit)是國際貿易結算的關鍵工具之一,它利用銀行的信用,為買方提供了延期付款的融資便利,同時為賣方提供了在未來确定日期獲得貨款的銀行付款保證。其核心在于“未來确定日期付款”的承諾,運作嚴格遵循國際商會 UCP 600 的規範,确保了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預期性。
網絡擴展解釋
定期信用狀是國際貿易中一種具有明确有效期的信用擔保工具,結合了“定期”與“信用狀”雙重特性。以下是具體解釋:
-
信用狀(信用證)的定義
信用狀(現稱“信用證”)是銀行根據買方申請,向賣方出具的書面保證文件,承諾在符合約定條件時支付款項,以銀行信用替代商業信用。其核心作用是解決國際貿易中買賣雙方的信任問題,例如買方擔心付款後賣方不發貨,賣方擔心發貨後買方不付款。
-
“定期”的含義
這裡的“定期”指對信用狀的使用或還款設定了明确期限。例如:
- 信用證可能規定受益人(賣方)需在特定期限内提交單據;
- 銀行承諾在單據符合要求後,于約定日期(如提單日期後30天)付款。
-
定期信用狀的特點
- 時間約束性:交易各環節需在信用狀載明的有效期内完成,超期則失效;
- 分期付款可能:部分定期信用狀可能約定分階段支付款項,例如按工程進度或交貨批次付款;
- 風險控制:通過明确期限降低資金占用周期,平衡買賣雙方權益。
定期信用狀是銀行擔保的、附帶時間限制的支付工具,常見于國際貿易合同。其權威解釋可參考國際商會《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UCP600),具體條款需以實際文件為準。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安樂感不可放棄性晁模酸橙油顔色穩定劑恥骨聯合切除術創傷性水腫次生囊促性腺物質帶縫線針碘苯紮酸惡神防濕包覆粉粒内壁公然侵犯管端修正歸納斷言法合成充填金銀財寶浸漬反應鼓機械超行可證實的聯營公司硫化器南美水蛭屬濃淡特性品質指數前傾的水平中心控制特定程式退職年齡